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判断依据是如何判定的?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判断依据是如何判定的?
  
  (一)、定义。伤残 impairment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二)、评定原则。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三)、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四)、伤残等级划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如下:
  
  A.1 Ⅰ级伤残划分依据
  
  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A.2 Ⅱ级伤残划分依据
  
  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A.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A.4 Ⅳ级伤残划分依据
  
  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A.5 Ⅴ级伤残划分依据
  
  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社会交往贫乏。
  
  A.6 Ⅵ级伤残划分依据
  
  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降低;
  
  c)不能胜任原工作;
  
  d)社会交往狭窄。
  
  A.7 Ⅶ级伤残划分依据
  
  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A.8 Ⅷ级伤残划分依据
  
  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远距离活动受限;
  
  c)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社会交往受约束。
  
  A.9 Ⅸ级伤残划分依据
  
  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A.10 Ⅹ级伤残划分依据
  
  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如果造成了人员残疾,那么受害者是可以要求做伤残鉴定,只要判定也了等级才能更好的申请赔偿,但对于等级判定的依据就要从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医院的诊断结果来进行,对于不同的伤情所作出的等级划分不会有所差别。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开发商对于商品房的交付应该满足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以及法律所规
      开发商对于商品房的交付应该满足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以及法律所规定的交房条件,否则,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具体来讲,开发商交付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合同订立主体要什么条件
      合同订立主体要什么条件其实不管是在哪个国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由订立合同的资格的,要想成为合法的合同订立主体,则就需要满足相应的要求。那在我......


·个人所得税现在还能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现在还能退税吗?个人所得税是可以退税的,具体条件如下:1、满足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已经预缴过个人所得税情况,可在个人所得税......


·没赡养过父母有继承权吗
      一、没赡养过父母有继承权吗如单纯没有赡养父母,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继承权,不过其他继承人起诉的话,有能力不赡养的依法应该不分或少分。具......


·格式合同违约金法律支持吗?
      格式合同违约金法律支持吗?一、格式合同的定义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


·当事人没合同老板辞退员工怎样赔偿
      一,当事人没合同老板辞退员工怎样赔偿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


·一、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抚养费?
      一、没有结婚证有孩子怎么抚养费?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


·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要怎么办
      很多家庭里面只有一个孩子,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就只能由其中一方实际抚养孩子,此时另一方的抚养义务也是不会免除的,虽然不能直接抚养孩子,但可......


·交通事故不许“私了”的七种情况
          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虽然允许并鼓励当事人对事故进行“私了”,但是,正如事事都有一个界限和范围一样,交通事故并非都可以“......


·擅自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单位损失吗?
      擅自离职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缴纳违约金。如果是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劳动者违反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