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购房违约金是否交增值税?

购房违约金是否交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将销售额定义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改增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也明确指出,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果产生的违约金是其支付的补偿,是依附于这一应税业务的,符合价外费用的定义特征,就应当缴纳增值税。比如逾期发货,所以赔偿补偿金的,或者购房合同虽然没履行,但是房产中介服务已发生的,就符合上述阐述,缴纳增值税。如果违约金不依附于增值税应税业务而独立存在,是独立存在的补偿款,就不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不用缴纳增值税。比如签订了购销合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彼此取消了合同,从而支付的违约金就不用缴纳增值税。二、合同违约金的相关规定合同违约金最高标准是多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违约金是指双方在合同签署有一方拒绝执行合同的相关内容。而拒绝执行或者违反合同条约的一方是要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所得利润的30%。并且在货物未进行相关加工的时候。得到的违约金是不用缴纳增值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协议离婚后再起诉离婚证吗?
      协议离婚后再起诉离婚证吗?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的强制性,一经生......


·雇佣关系受伤应该怎么赔偿 ?
      雇佣关系受伤应该怎么赔偿?一、雇佣关系受伤应该怎么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


·剧本版权保护的内容都有哪些?
      剧本版权保护的内容都有哪些?对于喜欢影视作品的人来说,好的作品是十分难得的,目前我国的影视行业发展到了一个鼎盛时期,各种作品层出不穷,同样抄......


·签订的日文合同合同生效吗?有哪些条件
      签订的日文合同合同生效吗?有哪些条件一、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根据《合同法》规定,缔约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五个原则,即当......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如何质押登记?
      个人存单质押贷款如何质押登记?一、办理存单质押贷款质押登记流程是什么?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劳动者对于春招签的合同能毁约吗?
      劳动者对于春招签的合同能毁约吗?可以毁约的,只要提前3天书面提出辞职即可,并且这几天的工资也应该给你,劳动者有自主择业权。《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继承法中姥爷的财产怎么分割
      继承法中姥爷的财产怎么分割?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第二顺序:......


·自诉案羁押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自诉案羁押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


·对于监护人如何分类的?
      对于监护人如何分类的?①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遗嘱中指定者,称指定监护人。②由法律规定的一定范围的亲属依一定顺序充任者,称法定监护人。③由监护机......


·刑事起诉书能给家属吗
      刑事起诉书能给家属吗一、刑事起诉书能给家属吗不能,除非辩护人是家属。刑事案件的起诉书的副本要在开庭前十日送达给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就是如......


·法律援助范围概念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范围概念是怎样的?法律援助范围概念法律援助是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依法获得的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