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爆炸罪无罪辩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爆炸罪无罪辩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明知有罪的案件切忌无罪辩护2、可能有罪的案件切忌无罪辩护3、明显无罪的案件切忌轻罪辩护4、无罪辩护切忌不与委托人沟通无罪辩护成功率低、风险较大,辩护律师切忌不与委托人沟通。辩护律师固然享有“独立辩护”权利,但这种权利源自当事人的信任与委托授权,而不是违背当事人意志来完成。辩护律师当然要主导辩护策略,但是否做无罪辩护应当与委托人充分协商,争取他们的理解与支持。辩护律师没有与委托人充分协商,却去博弈那不足万分之八的无罪判决率,很容易为以后一旦辩护失败引起冲突埋下祸根。二、如何认定爆炸罪?爆炸罪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本罪的社会危害性及行为表现本罪侵犯的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罪的行为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物品,包括炸弹、手榴弹、地雷、炸药(包括黄色炸药、黑色炸药和化学炸药)、雷管、导火索、雷汞、雷银等起爆器材和自种自制的爆炸装置(如炸药包、炸药瓶、炸药罐等)。如果行为实施的爆炸行为是指向特定的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财物,并且有意识地把破坏的范围限制在不危害公共安全的范围,客观上也未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则不应定爆炸罪,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构成什么罪就定什么罪。(二)本罪的行为方式爆炸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方式。如直接点燃爆炸引发爆炸,就是积极的作为方式,而行为人负有防止爆炸发生特定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爆炸,就构成不作为爆炸犯罪。实施爆炸的方式方法有很多,如有的在室内安装炸药包,在室内或者室外引爆;有的将爆炸物直接投人室内爆炸,有的利用技术手段,使锅炉、设备发生爆炸;有的使用液化气或者其他方法爆炸。实施爆炸地点主要是在人群集中或者财产集中的公共场所、交通线等处,如将爆炸物放在船只、飞机、汽车、火车上定时爆炸,在商场、车站、影剧院、街道、群众集会地方制造爆炸事件。(三)本罪的主观因素1、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爆炸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行为人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引起爆炸,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犯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嫉妒、怨恨、诬陷等。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由上可知,如果公诉方认定构成有罪,但是律师做无罪辩护的话,首先,律师在某种程度上就代表了犯罪嫌疑人本人的意见,既然做无罪辩护,那说明犯罪嫌疑人自己也不认罪,其次,这样公然和公诉方持相反的意见,如果辩护成功,那就说明从公安机关到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侦查工作都存在重大问题,所以无罪辩护成功的可能性很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用如何处理?
      一、离婚后对方拖欠抚养费用如何处理?法院的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若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


·丧葬费能否从遗产中扣除?
      丧葬费能否从遗产中扣除?法律没有规定丧葬费可以在遗产中直接扣除,因为不管死者是否有遗产,子女都有安葬的义务。所以,遗产分配和丧葬费的承担是两回......


·催款律师函怎么写 范文是怎样的
      催款律师函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催款律师函女士、先生:我们依法接受冠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权委托,现就您拖欠冠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企业倒闭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倒闭流程是怎样的?企业倒闭流程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和裁定才能确认,不经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自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1、破产申请根据我国《......


·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找谁索要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拒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该部门责令改正。如给劳动者造......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在我国合同法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方法有很多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比较和平和温和的方式,当劳动者选择用协商的方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就是......


·最新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


·怎么确定婚后房产归属,离婚如何分割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实施后,夫妻离婚的婚后房产归属问题成为了大众急需了解的内容。由于这涉及到个人的利益问题,因此不少离婚夫妻都在咨询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


·我国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我国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一、我国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1、转包土地转包后由受让人继续享受和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向......


·不适合分割的遗产有哪些
      公民的遗产,在其去世之后需要进行分割,但其中有一些遗产是不适合进行分割的。那到底现实中不适合分割的遗产包括哪些呢?此时,继承人又该怎样处置不......


·民间借贷中约定的违约金效力怎样
      民间借贷中约定的违约金效力怎样一、民间借贷中约定的违约金效力怎样民间借贷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要确定民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