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盗墓罪对年龄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墓罪对年龄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三是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考虑刑法的世界发展趋势,在刑法典第17条里对责任年龄作了较为集中的规定,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我国刑法典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地说,不满14周岁的人尚处于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因此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也可视需要对接近14周岁,如12~13周岁的人由政府收容教养。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我国刑法典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也称相对无刑事责任阶段。达到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辨别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即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我国刑法典第17条第1款的明文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由于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体力和智力已有相当的发展,具有了一定的社会知识,是非观念和法制观念的增长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一般已能够根据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来约束自己,因而他们已经具备了基本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认定已满16周岁的人可以构成刑法中所有的犯罪,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一切危害行为负担刑事责任。综上所述,盗墓最即已构成犯罪行为,而我国对于犯罪行为的年龄划分是对于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当然同时也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态,也划分了是否完全负刑事责任的阶段,但是这并不代表未成年就可以随意触碰法律,该处罚的时候还是会得到相应的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批捕一般是怎么通知的?
      一、在我国批捕一般是怎么通知的?由公安局的办案机关通知。1、检察院批捕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移送的,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决......


·法院执行的强制措施都有哪些?
      法院执行的强制措施都有哪些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


·最新农村土地使用证父子过户费用大概需要多少?
      最新农村土地使用证父子过户费用大概需要多少?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


·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


·现阶段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快
      现阶段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快,很多社交媒体出现在您的视线中,虽然体现出便利的一面,但是随之也带来了很多网络暴力,在网上也时有发生诽谤的行为,很多......


·一方在办理协议离婚后反悔怎么办
      如果离婚夫妻已经顺利的办理了协议离婚,并且拿到了离婚证的话,意味着此时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就正式解除了,以后都是单身人士,就需要严格按照离婚协......


·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拒绝收房
      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拒绝收房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


·环境侵权责任举证分配情况是怎样的?
      环境侵权责任举证分配情况是怎样的?一、环境侵权责任举证分配情况是怎样的?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举证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原告就其损......


·幼儿园校车超载的危害主要有哪些
      幼儿园校车超载的危害主要有哪些?在我国,随着各个学校和国家补贴的发放,许多学校都添置了校车,尤其是诸多的幼儿园。在广大的幼儿群体中,校车出行......


·无期假释期间犯新罪的怎么处理
      一、无期假释期间犯新罪的怎么处理?《刑法》第八十六条【假释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