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酒精含量要求不同

(一)酒精含量要求不同
  
  1、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
  
  2、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
  
  参考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行政处罚不同
  
  1、酒驾:
  
  (1)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驾: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刑事处罚不同
  
  1、酒驾:饮酒后驾驶属于单纯的交通违章行为,因为不涉及构成刑事犯罪,所以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车辆驾驶人员也就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法律中也有规定,如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驾:醉驾行为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一般处是6个月以下拘役。如果醉酒驾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但要是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时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要找酒驾与醉驾之间的区别,其实也不少,主要的可以说就是上述三方面,包括酒精含量、行政处罚以及刑事处罚。其中酒驾一般都是说饮酒假释,而醉驾自然就是醉酒驾驶了。如今我国《刑法》已经将后一种行为入刑了,一般是认定为危险驾驶罪,对行为人处拘役并处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
      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一、工程款纠纷的类型工程款纠纷主要有以下类型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


·昆山立案侦查需要多少的时间?
      昆山立案侦查需要多少的时间?一、昆山立案侦查需要多少的时间?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案件复杂的涉案人员较多的可以适当延长。......


·罚金有哪些类型,执行方式有哪些
      罚金属于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但是罚金也可以单独适用。那么,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下,罚金有哪些类型呢?此外,对犯罪分分子判处罚金......


·集资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诈骗的案列越来越多,骗子们的手段也是变化多端,不仅有电信诈骗、网络诈骗这些看不到对方的诈骗方式,生活中更是有面对面的诈骗方式,集资诈......


·离婚后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一、离婚后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符合规定可以。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更改的,一......


·劳动者上下班自己摔去算工伤吗
      上下班自己摔去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


·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
      合同标的是什么意思?在合同履行中,我们需要实际区分两个概念,那就是合同标的与合同标的物。相信您都清楚,合同标的物其实就是合同中实际指向的那个......


·监视居住要民警亲自执行吗?
      监视居住要民警亲自执行吗?不一定要亲自执行,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


·房子赠与需要什么条件 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房子赠与需要什么条件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


·自从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有些人就想打法律的擦边球,打着离婚的
      自从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有些人就想打法律的擦边球,打着离婚的幌子去买房,实际上却还有夫妻的情意,这样看似双赢但是这实际情况不为您所知,所以我......


·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适用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适用条件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适用条件是什么?诉讼中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