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都有哪些?
一、行政复议前置案件都有哪些
(1)一级复议前置。
一级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经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对复议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级复议前置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①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规定,对不服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先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③《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④《海关法》第64条规定:“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⑤《国家安全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⑥《商标法》第32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法》第43条规定:“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⑦《专利法》第41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⑧《专利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2002年4月18日修改后《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对商检机构、国家商检部门作出的复验结论不服或者对商检机构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此,商检机构、国家商检部门作出的复验结论不服或者对商检机构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不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
(2)二级复议前置。
二级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该复议决定不服的,还需要向再上一级机关复议,对最终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应当注意:复议前置必须由法律、法规予以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此种限制。在复议前置的情况下,如果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此时,如果相对人仅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起诉时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如果相对人是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不服,则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二、行政复议前置直接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根据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由此可知,行政复议前置直接起诉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法律中明确规定必须要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主要有八种情形,而行政复议前置又分为了一级复议前置与二级复议前置。对于这样的行政案件,若是没有经过行政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话,这个时候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只有对复议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才会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如何分
结婚几年发现自己的配偶和自己有很多时候是不能和睦相处的,所以再三思量选择离婚,可是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呢,婚姻关系中财产是最麻烦的东西,一物连......
·法律中关于抢劫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抢劫罪侵犯的法益是双重的,此时不仅会对被害人的财物构成侵权,同时也会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与盗窃罪、诈骗罪相比,我国对抢劫罪的处......
·签约了主播合同三个月毁约需要承担违约金吗?
签约了主播合同三个月毁约需要承担违约金吗?只要合同有约定就需要承担违约金。如果双方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那么只要劳动者按照规定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
·以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可以吗
以仲裁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可以吗管辖权异议是由被告提出的一种制度,它的主体不包括原告。当被告人认为该法院对本纠纷案件没有管辖的权利时,可以提出......
·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
建立劳动关系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所涉及的劳动者是指依据劳动法律和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从事体力或......
·职工辞职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不管是职工辞职还是单位辞退职工,此时对于职工而言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其实都是有一些需要格外注意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保护自身利益是很有帮助的......
·非法征用土地罪处罚标准细分为哪些?
非法征用土地罪处罚标准细分为哪些?非法征用土地罪处罚标准细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
·2023公司注册资本规定是怎样的?
2023公司注册资本规定是怎样的?一、公司注册资本规定是怎样的?根据现行公司法公司注册时注册资金无需一次性全部缴纳,关于注册资金的具体鬼打鬼如......
·合同法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都有什么?
合同法不履行合同的法律后果都有什么?一、违约行为的表现是怎样的?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
·购买期房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期房不同于现房,此时虽然开发商获得了国家的批准,可以就期房进行预售,但此时毕竟房屋尚未修建好,因此要是因为期房便宜而选择购买期房的话,此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