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实缴注册资本金印花税税目的哪一个?

实缴注册资本金印花税税目的哪一个?
  
  一、实缴注册资本金印花税税目的哪一个?
  
  注册资本金贴印花税属于13个税目中第12项,税目:"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即"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计税5元/件".
  
  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
  
  财务帐簿记录了"注册资本",应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印花税税额.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注册资本印花税什么时候缴纳?
  
  注册资本印花税在公司实际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时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三、印花税的征收方式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一)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二)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计税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三)免税
  
  四、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五、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综合上面所产的,注册资本金对于我们开公司的人来说是必走的一个过程,在注册资本金进行实缴之后也是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不同的税费也是会通过注册资本的实际额来进行计算,所以,我们在注册的时候一定要多咨询,才能勉于各种法律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醉酒驾驶的标准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的标准是怎样的一、醉酒驾驶的标准是怎样的新标准则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或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规定车......


·行政处罚委员会决定是如何规定的?
      相信您应该经常看一些新闻,我们常常身处于法治社会,所以对一些法律等问题也是略知一二的。根据我们国家的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由一些特定的公职人员去......


·土地征收主体如何确定?
      土地征收主体如何确定现在只有国家机关才有权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


·什么是刑事拘留
      什么是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


·一、婚后购买的车算夫妻财产吗?
      一、婚后购买的车算夫妻财产吗?婚后购买的车,显然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


·开发商不按时交房要怎么办
      在约定了交房时间之后,那么开发商按时交付房屋给购房者,其实也就是在实际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不按时交房的情况,此时作为......


·一、工伤认定 工伤证明书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伤认定工伤证明书包括哪些内容?(一)用人单位全称;(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


·过了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如何维权
      过了房屋质量保证期限如何维权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房屋也同其他商品一样存在保修期,其实房屋的保修期更为重要涉及到的经济利益更大。错过保修期可能很......


·可以自己办房产证吗
      可以自己办理,自己办理流程:第一步: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产权。第二步: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第三步:拿测绘图......


·员工入职不签劳动合同会怎样?
      劳动关系就是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般情况下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在入职之后,但是有的人对此不是很了解,导致很多劳动者不能通过......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在死刑里面有一种特殊的制度,也就是人们熟知的死缓,其实也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也就给了罪犯一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