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上律师能会见被监视居住的人吗

法律上律师能会见被监视居住的人吗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因为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这主要是指两种情况:1、是被监视居住人在本地有固定住处的,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固定住处;二是对于应当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而在本地没有固定住处的,应当为他指定居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这里的居所,2、是公安机关指定的居住场所,而不是直接将被监视居住人关押在拘留所或者看守所。对于监视居住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被监视居住人离开住处的,应当征得决定机关的同意。(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即被监视居住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除与自己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和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处于监视居住期间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是可以会见律师的,因为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这主要是指两种情况:1、是被监视居住人在本地有固定住处的,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固定住处;二是对于应当采取监视居住措施而在本地没有固定住处的,应当为他指定居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这里的居所,2、是公安机关指定的居住场所,而不是直接将被监视居住人关押在拘留所或者看守所。对于监视居住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执行机关在批准被监视居住人离开住处的,应当征得决定机关的同意。(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即被监视居住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除与自己居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和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以外的其他人。监视居住是对于当事人来说有着法律约束意义的处置,因此自己需要注意具体的操作流程是否在既定的范围里,否则事情的处理就会存在争议,因此自己需要做好积极的准备,这样事情的解决就不会丧失法律上的支持,所以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需要留意有关的细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处罚结案条件是什么?
      ?在平时的生活中没有处理好与行政方面的关系就可能触及法律而收到行政处罚,但是每次的处罚都需要机关及时监督执行以免造成案件积压难以解决的情况,所......


·办理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办理离婚的途径有哪些两种离婚的途径:(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是犯法行为吗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应依据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如果合同到期离职不续签有补偿吗?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是有期限的,如果合同到期了,就说明你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如果要续签的话就必须要重新拟定一份合同,再重新修改期限,那员工自己......


·辞退员工工资是一次结清吗
      辞退员工工资是一次结清吗?辞退员工工资是一次结清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


·我国发明专利的专利期有多长
      我国发明专利的专利期有多长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


·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少彩礼返还数额
      要是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首先必须要满足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法定情形才可以,否则的话也是不能主张彩礼返还的。而具体返还彩礼的数额,在一些情......


·刑法对绑架罪判刑多久?
      刑法对绑架罪判刑多久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怎么偿还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


·周末加班 调休 什么法规?
      现在大部分企业都实行的是一周五天工作制,周末则为休息日。而有的员工有时会被迫于工作压力,有时候会要求周末加班,然后在工作日调休。目前,这种做......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