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醉驾检察院做笔录可以不说单位吗?

一、醉驾检察院做笔录可以不说单位吗?醉驾检察院做笔录时不可以隐瞒单位的信息。第一、应该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最重要的是酒精浓度,不过这是死的,无法改变。量刑情节有自首、立功、坦白、认罪悔罪,积极退赔,有受害人的,双方达成和解等。具备上述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做笔录应当围绕上述情节进行陈述。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第二、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第三、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第四、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醉驾的司机因为引发的事故已经很严重而被检察院介入开始侦查之后,应该如实将所有的情况都告知而不是为了面子隐瞒了单位的信息,如果真的成立了醉驾的犯罪无论如何隐瞒都是会通知到单位的,醉驾的判决也是根据实际的事故情况和其酒精含量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企业当中工作,遇到企业改制的现象是无法避免的,这也是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必须去面对必须去解决的问题,那么在面临这种情况的时候对于公司职工来说无......


·用人单位收押金违法吗?
      用人单位收押金违法吗违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违法扣押和要求提供担保的责任】用人单......


·执法人员挪用罚没款会怎么处理?
      执法人员挪用罚没款会怎么处理?1、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截留、挪用、私分罚没款项、财物或者使用查封、扣押财物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行政监察等部门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购买机动车进行交通代步,随着车辆数量的增多,交通事故也日渐频发。为了最大范围内的规避此类问题,在买车的时候,车主们都会......


·黑恶势力犯罪的罪名在哪规定了
      黑恶势力犯罪的罪名在哪规定了一、黑恶势力犯罪的罪名在哪规定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能随便走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能随便走吗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


·贷款买房要给多少首付
      在按揭贷款买房的情况下,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才能向银行方面申请按揭贷款。其中就涉及这样一个问题:贷款买房要给多少首付呢?给的......


·多少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
      多少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一、多少业主同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1、要解聘或者更换物业既可以通过业委会,也可以通过业主自身的多数决定。2、根......


·未交社保能做工伤鉴定吗
      未交社保能做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


·我国关于入职前怀孕竞业协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竞争是十分的激烈,公司为了避免员工进行恶性竞争,一般会跟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比如......


·交通肇事罪的三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肇事罪的三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交通肇事罪的三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