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应当定何罪?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应当定何罪?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应当定何罪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并且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死亡的话,那么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一人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一年;
  重伤一人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轻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个月;
  (一)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死亡三人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1)死亡二人;
  (2)重伤五人;
  (3)重伤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
  (二)负事故同等责任,死亡六人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二)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个月;
  (三)负事故同等责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四)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两条的规定。
  【自首轻处的特别规则】
  交通肇事未逃逸自首的,轻处15%;逃逸后自首的,轻处10%。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应当定何罪相关问题的解答。无证驾驶已经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鉴定责任时也会受此影响,所以我们不应该无证驾驶。无证驾驶在交通事故的相关处罚在上文也已详细介绍。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广东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广东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


·代驾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有谁来承担?
      目前新兴的代驾业务,是被代驾人与代驾公司之间形成委托合同或服务合同关系。被代驾人委托代驾公司指派驾驶员驾驶车辆,其对机动车不再具有运行支配和......


·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
      第一百二十六条(重大复杂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后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


·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 如何处罚共同犯罪人
      通常在共同犯罪当中才需要区分共同犯罪人的具体身份,因为我国法律中规定,对不同身份的人处罚原则是不一样的。您我国也对共同犯罪人作出了分类,那究......


·租房到期,合同怎么处理
      进行房屋的租赁,当事人之间往往会协商好了之后签订一份租赁合同,那要是租房到期,合同怎么处理呢?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清楚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怎么区分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怎么区分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提交材料都有哪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提交材料都有哪些(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


·谁不适用于假释2023?
      一、谁不适用于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


·资源税的纳税人的税率和范围
      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需要来自于地球和人工的资源的,然后在这些资源的买卖交易的时候是需要交纳一定的税务的,这个税务的规定也是因为每个地区的税务局按......


·临时工是否需要签合同
      临时工是否需要签合同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


·办理交强险需要什么手续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1、交强险的保险单;2、被保险人出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