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于国家企业有加班费吗

对于国家企业有加班费吗国家企业有加班费。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二、如何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44第1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44第3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生活中我们时常会因为公司的需求,进行加班完成各个项目规定。在我国超出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我们可以称之为加班时间,加班是利用我们下班的时间来完成工作,按照相关规定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加班是需要根据加班时间支付加班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济南司法鉴定性功能应遵循什么原则
      济南的司法鉴定机构是非常多的,当然这些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对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行鉴定,其中也包括性功能,但是司法机构在对性功能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


·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不当的怎么处理?
      一、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不当的怎么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


·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一、公司股东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3、不得滥......


·甲方有权随时辞退员工么?
      甲方有权随时辞退员工么?一、甲方有权随时辞退员工么?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公司辞退员工要注意:1、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2、辞退有过错......


·合同从义务附随义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合同从义务附随义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通知义务如《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两者的......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鹿城镇、东瓜镇,平均补偿标准:75783元/亩......


·一般的工伤鉴定医疗期是多久
      工伤有的时候难以完全避免,总会发生一些令人受伤的事,工伤是需要根据规定个程序进行鉴定的,这不仅是法律规定,同时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罚有:醉酒驾车发生车祸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罚有:酒后......


·向法院起诉离婚怎么写起诉状
      我国法庭的庭审程序这都是有规定的。所以我国公民如果说想要通过法院来起诉离婚的话,法院在开庭之前需要对当事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这些材料就包括......


·探视权怎样执行,如何执行探望权
      探视权怎样执行,如何执行探望权一、探视权怎样执行,如何执行探望权(一)、探视权的执行应与审判挂钩,即探视权的审判工作应兼顾执行工作首先,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