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样才算夫妻感情破裂

怎样才算夫妻感情破裂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对少数夫妻积怨太深,被告恶习屡教不改,双方关系极为恶劣,确实不堪共同生活的,应准予离婚。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所谓分居,是指夫妻人为中断相互之间的共同经济生活、性生活和互相扶助、精神抚慰。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夫妻之间不和谐,甚至出现了感情破裂的情况,这可以说就是诉讼离婚中准予离婚的标准了。然而,能够证明这一点的情形其实挺多,就包括一方重婚、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有家暴行为等等,在证明存在这些情形的之后,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而不能光凭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就加以论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支付利息会中断的欠条的诉讼时效吗?
      支付利息会中断的欠条的诉讼时效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


·单位行贿犯罪的罚金标准是这样的
      现实中,如果是单位实施行贿行为的话,此时规定的立案标准要求就会高一些,而此时的行贿对象自然也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认定构成单位行贿罪之后,一......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都有哪些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有哪些(一)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在两罚制中,对单位是判处罚金,判处罚金采取无限额罚金制......


·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一、主体资格合法。二、合同内容合法。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四、合同订立的形式合法。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合法,指劳动者必......


·对刑事判决不服如何抗诉?
      一、刑事判决不服如何抗诉?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服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


·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
      酒后驾车处罚新条例:以后凡是被疑醉驾统统要验血所谓“醉驾”,是醉酒驾驶的简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


·一、交通事故人伤非医保用药的费用该如何承担?
      一、交通事故人伤非医保用药的费用该如何承担?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可以诉讼,主要诉讼过程由保险公司委托......


·债权人合法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
      债权人合法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采用合法的讨债方式进行讨债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重要内容,因如果讨债方式不合法,甚至涉嫌犯罪,将会使债权人得不偿......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一、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


·如果没有还蚂蚁花呗不还会坐牢吗
      现今社会,我们都知道借款有多种多样的形式,尤其在网络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形式的,那么如果贷款没有按期还,比如如果没有还蚂蚁花呗不还会坐牢吗......


·分期付款买房的优点有哪些?
      分期付款买房的优点有哪些?1、前期投入少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房,已经成了一种常见的现象。贷款,也就是向银行借钱买房,不必马上花费很多钱,就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