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刑事裁定能否抗诉
刑事裁定也是可以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提出抗诉:
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所认定的事实不清楚或者有错误,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据前后矛盾,证据与证据之间互相矛盾,判处的结论与证据不相符合等等。
2、对于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不当。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有错误,或者是定性不准,混淆了有罪与无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或者是判刑畸轻畸重,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
3、严重违反诉讼程序。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受到了侵犯。例如,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回避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没有回避。未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人被告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等。
4、法律规定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
二、检察院抗诉程序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必须依法定的程序进行。一般来说,人民检察院抗诉要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一)立案审查
作为一种事后监督,人民检察院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发现人民法院裁判的错误:
1、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诉;
2、国家权力机关或者其他机关转办;
3、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
4、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
上述四种途径也就是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案件的主要来源。
对于以上来源的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进行是否提出抗诉的审查。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以后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3个月内审查终结。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原判决、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诉条件,审查的主要方式是就原审案卷进行审查,非确有必要时,不进行调查。
(二)决定提出抗诉
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其中,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由检察长批准或者由检察委员会决定,作出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有权直接作出抗诉决定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只能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
《提请抗诉报告书》应当载明:案件来源、当事人基本情况、基本案情、诉讼过程、当事人申诉理由、提请抗诉理由及法律依据。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3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的决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间的,由检察长批准。
人民检察院发现本院抗诉不当的,应当由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撤回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当的,有权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抗诉,应当制作《撤回抗诉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接到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撤销抗诉决定书》,应当制作《撤回抗诉决定书》,送达同级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三)制作抗诉书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决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提出抗诉的法律文书,也是引起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法律依据。
抗诉书应当载明:抗诉的检察院,抗诉案件的原审人民法院及案号,案件的来源和审查过程,人民法院审理情况,检察院的审查结论、抗诉的法律依据和抗诉要求,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等事项。抗诉书由检察长签发,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抗诉书副本应当送达当事人,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四)派员出席法庭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指令再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人民检察院接到人民法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通知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指令后,应当按照通知或者指令的时间、地点出席再审法庭支持抗诉,实现对再审活动的法律监督。
检察人员出席抗诉案件再审法庭的任务:
1、是宣读抗诉书;
2、是发表出庭意见;
3、是发现庭审活动违法的,向再审法院提出建议。
人民法院就抗诉案件作出再审判决、裁定以后,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再审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并填写《抗诉再审判决(裁定)登记表》。
原被告包括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裁定的结果没有提出异议,那法庭裁定的结果也就发生了法律效力,可是无论是刑事判决还是刑事裁定,也都是由法庭的工作人员结合相关的证据依法作出的一种审判结果,在裁定结果确实有错误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就有权力进行监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儿子放弃继承怎么办?
如果儿子放弃继承怎么办?一、如果儿子放弃继承怎么办?父母去世后,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儿子放弃继承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继承。继承人......
·自己没有工作离婚能争取到小孩抚养权吗
一,自己没有工作离婚能争取到小孩抚养权吗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
·聚众斗殴砍人的情况怎么处理?
聚众斗殴砍人的情况怎么处理?一群人拿着一些刀,一些铁棍实施打人行为的,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一般这样的情况都很难控制,因为涉及的人实在是非常......
·渎职侵权犯罪量刑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我国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是有相关的规定的,一旦被发现,只要是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有可能构成严重的犯罪的,渎职侵权指的是国家机关的......
·行政处罚审批流程都有哪些?
行政处罚审批流程都有哪些如果在生活中,你违反了相关的法律那么你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我相信大部分人是不太清楚行政处罚的一些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
·对工伤鉴定伤残等级不满意怎么办?
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工伤保险部门会要求员工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以确定工伤赔偿的金额。工伤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分别表示工伤严重程度从重......
·涉外结婚补领的程序
随着我们国家的对外开放,涉外婚姻的现象也越来越多,那如果涉外婚姻结婚证丢了,需要补领应该怎么办呢?涉外结婚补领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网站为......
·一方找小三 离婚能否起诉第三者
一方找小三,离婚能否起诉第三者不可以起诉第三者,也不能追究她的责任。根据《婚姻法》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离婚过错赔偿的构成要件有5个:(一)......
·上海司法鉴定流程具体是怎么样的
司法鉴定是一种有一定的科学依据和说服力的鉴定方式,很多案件都会采取司法鉴定来进行证据的搜集,在上海也是不例外,那么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的说明......
·处理交通违章必须本人去吗
处理交通违章必须本人去吗车辆违章罚单是否需要本人去处理,需要看情况确定,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处罚单,那么,请在第一时间去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
·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是怎样的?一、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是怎样的?放弃继承权公证流程具体如下:(一)申请《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