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创造该如何认定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职务发明创造该如何认定(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本职工作即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职务范围,属日常工作职责的范围,既不是指单位的业务范围,也不是指个人所学专业的范围。从事日常工作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的“本单位”包括:职工的人事隶属单位和临时工作单位(如借调人员从事工作的借调单位、专业人员的受聘单位等。)“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是指工作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安排承担的短期或临时的任务。单位如果安排特定人员参加本职工作以外的为特定目的而是定的研究开发任务时,应当签订协议,明确任务范围,并保存好有关证据,以免发明创造完成后,双方为该发明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而产生纠纷。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应当注意,退职、退休、调动工作后作出的发明创造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能构成职务发明创造。1)该发明创造必须是发明人设计人从原单位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2)该发明创造与发明人设计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联系。(二)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在实践中,很多发明创造的完成都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并非凡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就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发明创造的完成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谓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2、发明创造的完成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本单位是指发明人隶属单位、借调单位、聘请单位,如果主体在发明创造完成的过程中所利用的物质技术条件,与本单位无关系,则不认为是职务发明创造。3、发明创造的完成“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的物质技术条件。这里强调的是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在发明创造完成过程中的作用和比重。对这一点,专利法并没有详细规定。学术界认为: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如果这种利用对发明创造而言是必不可少的、起决定性作用的条件,则发明创造应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如果发明人或设计人仅少量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而且这种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的关系不大或者没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则该发明创造不认为是职务发明创造。应当注意的是,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才能人为该发明创造的完成“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资条件”,也才能认定为职务发明。其原因就在于,这种发明创造的完成同单位的物资帮助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没有这种物质帮助,该发明创造是不可能完成的。判断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不取决于发明创造是在单位内还是在单位外作出的,也不取决于是在工作时间还是在本工作时间外的业余时间做出的,只要属于执行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即便发明创造是在家里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也属于是职务发明创造。因为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不同,它可以不受特定场所和上下班时间的限制。二、职务发明创造的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认定职务发明创造与非发明创造的法定界限主要有两个方面,(1)完成发明创造是否为了执行本单位的任务;(2)完成发明创造是否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职务发明创造一般是在完成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的一般专利的权属是属于单位。而区分职务发明创造与非职务发明创造主要就是看两方面,一个是有没有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另一个则是不是在执行单位任务的过程中完成的的发明创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开荒的鱼塘被征收安置补助费有什么政策?
开荒的鱼塘被征收安置补助费有什么政策?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包括哪些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包括哪些当今社会,生活比较富裕,家家户户都已经有车或者有了更好的交通工具,但是空气质量就会下降,包括一些外界因素,所以......
·如果肇事逃逸能判几年?
一、如果肇事逃逸能判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
·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有监督的权利,如果发现公司高管存在违规情况,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害的,股东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拿起......
·一、不立遗嘱的弊端是什么?
一、不立遗嘱的弊端是什么?不立遗嘱的弊端是没有办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发生继承,在发生一些争议的时候,就没有办法来确定遗嘱的效力了,比如说后来这个......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要件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要件是什么?一、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一、流转形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根据流转双方需要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转包。转......
·该怎样计算年休假工资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也就是说休年假用人单位是要支付工资的。那么,该怎样计算年......
·软件著作权登记退费用有效吗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退费用有效吗不会退费用。会让你补充材料,再次申请。这是传统线下路径。现在有线上方式。通过版权保护中心与云莱坞合作的线上......
·投资入股怎么算股份
投资入股怎么算股份投资人入股怎么算股份一、走增资或股权转让的程序工资是公司的应付款,属于负债。在转让股权或增资时,一般会根据公司的净资产进......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该如何书写?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范本该如何书写?在当今社会中存在着很多种类的合同,合同是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之后形成的书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白纸黑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