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法院判决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法院判决的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包括两部分:1.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2.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对伤员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来进行认定的,需要由伤员提供相关的收入减少证明或者误工日期证明,一般是由保险进行赔付,如果存在驾驶人员存在违法驾驶的情况下,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这时就只能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检察院退回侦查时间是多久 ?
      一、检察院退回补侦的时间是多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


·买了二手房 原业主欠缴的物业费该谁承担
      对于所购二手房有欠缴物业费的问题,如果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关于物业费承担的具体约定,按约定;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因原物业费属于原业主与物......


·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应承担下列责任:(1)对违法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


·病假期间将绩效工资全扣完是否合理
      病假期间将绩效工资全扣完是否合理?病假期间将绩效工资全扣完是合理的,事实上,病假期间没有绩效工资,只能领取病假工资。绩效工资是与员工个人业绩以......


·在我国怎么样起诉非法集资行为
      不少犯罪团伙利用非法集资的行为,造成人们权利的侵害,在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拿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在我国怎么样起诉非法集资行......


·诉讼离婚法庭现场辩论内容有哪些?
      对案件的调查结束后就是法庭现场辩论阶段,在诉讼离婚法庭现场不仅需要将自己的观点表述清楚并举出对己方有力的证据来获得法院的支持,还要反驳对方的......


·公司口头辞退法律效力吗?
      公司口头辞退法律效力吗?公司口头通知辞退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说先口头通知然后给予书面通知按照合同法走是合理的,单方面的口头辞退是违法的。根......


·被告人家属怎么做辩护?
      被告人家属怎么做辩护?一、被告人家属怎么做辩护被告人的亲属成为被告的辩护人,只要犯罪嫌疑人写一份刑事委托辩护人协议书即可。《刑事诉讼法》......


·抢劫罪与故意伤害区别是怎样的
      抢劫罪与故意伤害区别是怎样的第一,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不同。在索取债务过程中致人损伤的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与被致伤人之间通常存在引发事件发生的......


·债务人欠钱分期再不还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分期再不还怎么办一、债务人欠钱分期再不还怎么办?1、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是: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专利申请的复审
      专利申请的复审,指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请求,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认为不符合申请专利的要求,符合驳回的条件,驳回申请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