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违约金诉讼时效的中断条件是什么?

违约金诉讼时效的中断条件是什么?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包括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无特别要求。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是什么?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综上所述,合同里面都会存在违约条款,并约定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比例。一旦双方因为违约金支付发生纠纷,在诉讼时效内,当事人起诉的,或者一方主张支付违约金,则时效中断,当法院判决结束后,原告对判决书不服,上诉的时效重新计算,还是三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说到退税,可能有部分人知道是怎么回事,一般在按照国家规定
      说到退税,可能有部分人知道是怎么回事,一般在按照国家规定依法交纳了相应税费之后,出于一定的考虑或政策,国家可能会退还已经交纳的税款给当事人。......


·盗窃罪法条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我国《刑法》的相关法条中,对于盗窃行为是做出了量刑方面的规定的。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盗窃罪的法条规定内容是怎样的吗?而实践中,是否偷东西就一......


·鼻骨骨折轻微伤赔偿6至10万包含哪些费用?
      鼻骨骨折轻微伤赔偿6至10万包含哪些费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协商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协商流程是什么?1、当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


·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一、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么?抵押合同是由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抵押合同属于要式合同的一种。抵押合同是抵押权......


·商标续展办理周期是什么时候?
      商标续展办理周期是什么时候?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


·一、公立医院医生醉驾是否开除公职?
      一、公立医院医生醉驾是否开除公职?1、只要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不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


·银行收到他项权利证明放款时间是多久?
      在日常生活中,购置房产需要的大量资金往往令人难以消化,在这种情况下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似乎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那么在银行收到他项权利证明放款时间......


·一、劳动者旷工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者旷工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劳动者因旷工等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一、烟台抚养费无工作最低是多少?
      一、烟台抚养费无工作最低是多少?烟台地区的公民如果没有工作或者没有固定收入的,子女的抚养费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给付标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