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与女儿的赠与合同需要女婿签字吗

与女儿的赠与合同需要女婿签字吗,怎么写 一、只想赠房给女儿如何办理才妥当
  关于房屋产权分配问题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是产权证上明确载明登记产权份额,二是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对该房屋享有产权的份额。
  房屋产权证书(简称产证)是专门记载房屋产权状况的一种权利证书,具有公示性和法律效力,根据产证上的记载可以直接判断房屋的权利归属,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表明该记载不真实,否则,即以该记载为准。
  如果不希望在产证上载明财产份额,也可以在产证上记载本人和女儿的名字,再另外签订一份书面协议,约定双方对该房屋享有产权的份额,不过这种约定仅对她们两人之间就房产分割比例有约束力。为了确保该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可以就该约定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一旦发生纠纷,这份协议具有很强的证明力。
  如只想把房产留给女儿一个人,不希望女婿因为和女儿的婚姻关系而对该套房产也享有权利,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其女儿为该房产的唯一继承人,这样,就不用担心该房产会转化为女儿与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了。
   二、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写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赠与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赠与人: 、男(女)、 岁、住 (下称甲方)
  受赠人: 、男(女)、 岁、住 (下称乙方)
  一、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位于 房屋赠与乙方,乙方自愿受赠。
  二、赠与房屋的四至界邻为:
  三、赠与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四、赠与物的交付
  (写明交付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交付,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五、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它条件)。
  六、乙方必须尽心尽力赡养甲方,为甲方养老送终。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不得随意撤销。
  八、本协议签订的同时该房的所有权随即转移给乙方。
  九、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赠与人:
  受赠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通过我们的介绍您一定知道了问题与女儿的赠与合同需要女婿签字吗的答案,如果您只打算给予女儿,那就不需要女婿的的签字,只需要签订一份详细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合同即可,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怎么判刑?1、对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因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只要有证据能充分证明行为人不知道逃逸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或......


·协助组织卖淫罪要判多久 协助组织卖淫怎么认定
      一般协助行为往往会构成某个犯罪的帮助犯,因此此时也会以该罪定罪处罚。但对于协助组织卖淫来讲,此时就不再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而单独成立协......


·身份证丢失怎么坐飞机?
      身份证丢失怎么坐飞机?为了打击黄牛倒票的行为,在我国坐飞机和火车现在都是实名制,也就是说只有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才能坐飞机或者是坐火车。但是在......


·好意施惠和帮工的概念一致吗
      好意施惠和帮工的概念一致吗?好意施惠和帮工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帮工,是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条件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条件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不同合同形态的一种,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


·遗嘱确权立案诉讼费用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遗嘱确权立案诉讼费用的征收标准是多少财产案件不满1千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千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4%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超过1......


·可以要求赔偿的离婚情形有哪些
      ?在离婚的时候,可能其中一方会要求另一方做出离婚赔偿,这样的主张需要得到支持,除了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外,就是要符合规定的离婚赔偿情形。那现实中,......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怎样的?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


·厦门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是每个工作的人必须了解的事情,因为它涉及我们的切身利益,它保护着工作的我们,为受伤的工作者提供保障。工伤认定虽然大同小异,每个省市的......


·犯绑架罪能不能判缓刑?
      犯绑架罪能不能判缓刑?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薪酬福利是很多人在找工作时关注的焦点,这也是公司吸引人才的核
      薪酬福利是很多人在找工作时关注的焦点,这也是公司吸引人才的核心竞争力,因此负责这项工作也就相对重要,既要符合当下市场现状,又要使得公司具有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