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辩护律师如何参与法庭调查?

辩护律师如何参与法庭调查?律师在刑事案件代理过程中的证据调查包括查阅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访问以及参与法庭调查,其中有效的行使调查请求权是律师证据调查的必要手段。刑辩律师的证据调查是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必须讲究证据调查的艺术和技巧。二、调查顺序法庭调查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阶段。法庭调查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分别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被告人如果承认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陈述;如果不承认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应提出自己无罪的意见,被害人也可以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陈述自己受害的过程及有关的诉讼请求。在这个过程中,公诉人可以就其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讯问,使审判人员当庭听取被告人辩解,弄清案件事实。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征得审判长的同意后,也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有疑问的地方,以及被告人在陈述时不清的地方,可以直接讯问被告人。2.听取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在询问证人前,审判人员应首先告诉证人要如实地提供证言,故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证人作证应个别进行。对证人的陈述有不清楚或矛盾的地方,应要求证人进一步陈述或说明,对证人之间的证言相互矛盾的,应进一步核实,互相质证。在证人提供证言、鉴定人提供鉴定结论的过程中,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需要询问证人、鉴定人的,在征得审判长同意后,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但其内容必须与案件有关,如果审判长认为其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本身没有关系,应当制止其继续发问。询问证人、鉴定人,主要应由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进行,但在必要时,为保证法庭准确调查核实案件真相和证据,审判人员也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3.出示证据。在出示证据之前,公诉人、辩护人应首先向当事人问清该物证的特征,然后再向法庭出示,让当事人辨认、核实,并听取当事人对所出示证据有什么意见,对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宣读,对在法庭上出示的物证和宣读的其他证据,审判人员应听取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认真核对,只有经过当事人辨认,各方面的证人证言相互印证,核对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进行案件调查时,为了确保案件的事实以及证据的真实性,检察机关以及公安机关会对犯罪行为进行法庭调查的,同时当事人委托的律师也是可以参与法庭调查,律师在协助法律调查时可以通过查阅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访问等方式来进行,以便正确合法处理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购买二手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购买二手房应注意哪些事项1、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是谁的,要查验对方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最好还有《土地使用权证》),必须是原件。2、......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民事责任是什么?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1、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承......


·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客体要件玩忽职守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


·哪些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有以下情形的交通事故之一的
      哪些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有以下情形的交通事故之一的,保险公司不赔:1、车撞自家人不赔第三者责任险只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


·建筑工程质量谁承担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谁承担责任一、建筑工程质量谁承担责任一旦建筑物的质量出现问题,我们首先就需要查明质量产生的原因,进而确定应对该质量问题的成因......


·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一、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是什么?在法律出现的早期,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并没有明确的区分。尤其是我国古代法律体系具有刑民一体的特点,刑事犯罪与......


·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众所周知,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我国的刑法体系并不是僵化的,它对同一个罪名的不同行为作了不同的量刑。也就是说根据行为的性质,犯罪次数......


·非法持有海洛因多少克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海洛因多少克构成犯罪在我国,很多与毒品沾边的行为其实都是入刑了的,就包括非法持有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等等。然而在实际定罪的时候......


·婚姻无效或撤销的后果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


·一、宅基地使用权上的房屋继承人包括哪些?
      一、宅基地使用权上的房屋继承人包括哪些?宅基地使用权上的房屋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若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死亡,第二顺位的主体才有继......


·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是什么?
      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是什么??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一、为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效能,充分调动我市合同制职员的工作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