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拘役六个月缓刑两个月是什么意思?

拘役六个月缓刑两个月是什么意思?”拘役六个月缓刑两个月“的意思是:被判处拘役六个月,但暂缓执行,对其实行社区矫正,并有两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并要根据在两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的情况来确定最后是否需要实际执行六个月的拘役:1、如果在两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拘役六个月的刑罚就不再执行。2、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撤销条例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69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在犯罪嫌疑人被处以刑事处罚后,如果犯罪的行为较为轻微或者当事人有明确的认罪态度后,也是可以被判处缓刑的,在缓刑期间当事人也是不可以再次做出违法行为,出现当事人在缓刑期间再次出现违法行为后,也是会撤销缓刑的措施,同时会对新触犯的罪行一并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
      民法宣告失踪的条件有哪些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他为失踪人。宣告失踪的条件有:(一)主体条件:必须......


·一、爸爸过世财产怎么分配?
      一、爸爸过世财产怎么分配?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然后确定父亲的个人财产,对于父亲所有的财产,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子女和母亲的继承......


·店长有权直接辞退员工吗
      店长有权直接辞退员工吗?符合法定条件的店长有权直接辞退员工,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行政处罚加处罚款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处罚加处罚款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行政处罚加处罚款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


·一、南部县城抚养费多少钱?
      一、南部县城抚养费多少钱?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


·一、二手房过户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二手房过户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核实房屋情况。了解房屋自然情况,既包括房屋位置、地址、门牌号,还包括面积、户型、格局、结构、朝向、采光......


·被刑讯逼供怎么办?
      被刑讯逼供怎么办?一、被刑讯逼供怎么办?1、尽可能不要承认自己没干过的事情。即使被刑讯逼供了,也尽可能尽可能不要承认自己没干过的事情。因为......


·公诉案件判无罪谁负责判决?
      公诉案件判无罪谁负责判决?按法律规定来,人民法院有权这么做,人民法院可以独立行使审判权,对被告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即使是检察......


·犯罪既遂金额越大会受到的刑事处罚就一定会越重吗?
      犯罪既遂金额越大会受到的刑事处罚就一定会越重吗?一、犯罪既遂金额越大会受到的刑事处罚就一定会越重吗?犯罪既遂金额越大会受到的刑事处罚就一定......


·物权法的司法解释?
      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连环追尾交强险无责任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在交强险条例当中就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当中不管所在人员是否负有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在规定的限额之内对当事人进行赔偿的,因此在连环追尾造成的交通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