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拘役六个月缓刑两个月是什么意思?

拘役六个月缓刑两个月是什么意思?”拘役六个月缓刑两个月“的意思是:被判处拘役六个月,但暂缓执行,对其实行社区矫正,并有两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并要根据在两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的情况来确定最后是否需要实际执行六个月的拘役:1、如果在两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拘役六个月的刑罚就不再执行。2、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撤销条例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69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在犯罪嫌疑人被处以刑事处罚后,如果犯罪的行为较为轻微或者当事人有明确的认罪态度后,也是可以被判处缓刑的,在缓刑期间当事人也是不可以再次做出违法行为,出现当事人在缓刑期间再次出现违法行为后,也是会撤销缓刑的措施,同时会对新触犯的罪行一并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方法和准备工作有什么呢?
      医疗纠纷的救济途径方法和准备工作有什么呢?一、医疗纠纷途径方法(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


·房屋产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什么
      房屋产权原始取得的方式有什么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


·物业公司如何中断诉讼时效?
      物业公司如何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


·上海环卫工人高温费一个月多少?
      上海市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广大环卫工人的努力分不开的,他们工作辛苦,在夏季面临高温的炙烤。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企业对于处于高温环境作业的职工,要......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被起诉怎么办?
      自从醉驾入刑以来,多地都曾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醉驾行为。这些被查处的人,一般都会以危险驾驶罪被提起公诉。那么,什么是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驾驶员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重婚罪归哪个部门管
      重婚罪归哪个部门管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


·经济嫌疑人被二次退侦的原因一般是什么?
      一、经济嫌疑人被二次退侦的原因一般是什么?经济嫌疑人被二次退侦的原因一般是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足。(1)退回补充侦的原因可能是侦查机关(部门)......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包括哪些人
      我国刑法中规定有很多犯罪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主体实施了相关行为后,才能构成此罪,而要是不具有特殊的身份,那么即使实施了相......


·房屋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社会的和谐发展,政府会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使得公共利益能更大。这就要涉及到征地问题,政府征收农民的土地,相应地,也会对农民进行补偿,保护......


·刑事拘留批捕前会通知家属吗
      一、刑事拘留批捕前会通知家属吗批捕是否需要通知家属的相关规定是: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批准逮捕不会通知家属,但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执行逮捕后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