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答辩状?解除合同上诉答辩状怎么写?

什么是答辩状?解除合同上诉答辩状怎么写? 一、什么是答辩状
  答辩状是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阐述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一种书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提出答辩状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不是诉讼义务;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逾期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答辩状用途有:
  1、是对原告诉请的解释与抗辩;
  2、是让法官提前明白事情真相,以便于以后裁决。
   二、解除合同上诉答辩状怎么写
  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解除合同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
  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
  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
  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
  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
  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
  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3、答辩时间。
  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上述是我们整理得出的解除合同上诉答辩状的写法,综上可知,答辩状需要写明答辩的基本情况、理由、请求和证据等,这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除了表明原告的诉求之外,还便于法官日后进行裁决,同时需要看清答辩时间,以免错过期限。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周口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企业破产员工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当今社会,每年都有数不胜数的企业成立,当然,每年也有将近一半的企业破产。经济变幻莫测,企业的经营不是一件简单易......


·离婚妻子二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一、离婚妻子二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判?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


·一、夫妻财产分割房子和车协议有效吗?
      一、夫妻财产分割房子和车协议有效吗?有效,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


·偷逃税补交刑事处罚吗
      偷逃税补交后,不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罚是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罚是什么?一、醉酒驾驶的相关处罚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婚后买房离婚怎么分割?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夫妻......


·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合同欠款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1、一般诉讼时效。《民法典......


·商品房备案就是网签吗?
      商品房备案就是网签吗?商品房备案并不是网签,因为网签和备案存在着本质的区别,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维持房地产市场......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操纵证券市场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


·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吗?
      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吗?一、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吗?行为人仅骂人算侵犯名誉权,具体的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如下所述:(一)侮辱侮辱是指......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有哪些?
      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有哪些?企业并购财务风险有哪些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估价风险,支付风险以及融资风险。(1)估价风险估价风险是指由于信息的不对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