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离婚期间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二、离婚房产如何评估对于房屋价值有争议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六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5万元,贷款35万元,现值60万元(评估价),未还贷款30万元。按以下公式分割,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等于30万元,30万元为可分割部分,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屋的一方付给另一方15万元,取得房屋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三、离婚房产过户步骤: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税类: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费类: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工本费20元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对于那些在办理离婚手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依旧属于共同财产,这是由于此时依旧处于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故而即使是此刚买的房屋,也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当然,对于那些能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确实属于个人财产的除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违约免责事由包括什么
      合同违约免责事由包括什么一、合同违约免责事由包括什么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会有专门的检验检测人员,在设施完成的不同时间段,或是在开工前,正在进行中的,还是已经结束的不同时期,对工程所有的路基、基层、......


·劳动者自行辞职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吗?
      劳动者自行辞职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吗?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


·一、半路夫妻婚前财产买房房产是共有的吗?
      一、半路夫妻婚前财产买房房产是共有的吗?婚前财产买房房产不是共有的,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变更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变更(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


·信用卡诈骗辩护词该怎么写?
      诈骗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受害者在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若能掌握一些他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证据,就可以向当地的相关机构,提出诉......


·双方都起诉离婚应该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都通过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这种情况并不是没有,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请求当中,双方都属于原告方要求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其实这种离婚诉讼......


·检察院不批捕原因手续如何办理?
      一、检察院不批捕原因手续如何办理?检察院不批捕原因手续的办理是书写陈述一下不批准逮捕的原因和理由,然后下达一个决定书送交给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员,......


·工程承包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工程承包法律是怎样规定的每个建筑物的呈现都是由若干个工程项目具体实施建造起来的,一般大的项目都有承包商接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也有具体的落实......


·电信诈骗不知情取款人会判多久
      电信诈骗不知情取款人会判多久构成诈骗罪的帮助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电信诈骗犯罪行为也日益呈现出专业化、跨区域性、集团化之趋势。电信诈骗犯罪行......


·国家赔偿法十九条如何解释?
      一、国家赔偿法十九条如何解释?第十九条【赔偿义务机关】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