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几个人可以构成聚众斗殴罪

一、几个人可以构成聚众斗殴罪
  
  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聚众斗殴的聚众一般是指不少于三人,少于三人的一般不会构成聚众斗殴罪。
  
  (一)聚众斗殴罪是指拉帮结伙,人数一般达三人以上,有聚众斗殴故意的互相殴斗的行为。要严格掌握聚众斗殴行为的定罪标准,防止把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以犯罪论处。
  
  (二)聚众斗殴通常表现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其他不正当动机而成帮结伙地斗殴,往往造成严重后果。要与客观方面表现为肆意挑衅、无事生非的寻衅滋事罪区别开来。对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互相斗殴甚至结伙械斗,规模不大,危害不严重的,不宜以聚众斗殴罪处理,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处理。
  
  (三)“聚众”是指为实施斗殴而聚集三人以上的行为。聚众方式既包括有预谋的纠集行为,也包括临时的纠集行为。“三人以上”既包括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也包括其他一般参加者。
  
  (四)双方均有互殴的故意,斗殴时一方达三人以上,一方不到三人的,对达三人以上的一方可以认定为聚众斗殴,对不到三人的一方,如果有聚众行为的,也可以聚众斗殴罪论处,如果没有聚众行为的,不以聚众斗殴罪论处,构成其他罪的,以其他罪论处。
  
  二、聚众斗殴罪判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 聚众斗殴1次,双方参与人数达到5人,6个月-1年6个月有期徒刑。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聚众斗殴3次的;聚众斗殴双方达到20人以上、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4年-5年有期徒刑。
  
  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1人,可以增加1个月-2个月刑期;
  
  (2)每增加轻伤1人,可以增加3个月-6个月刑期;
  
  (3)聚众斗殴次数超过3次,每增加1次的,可以增加6个月-1年刑期;
  
  (4)聚众斗殴人数超过20人,每增加3人,可以增加1个月-2个月刑期;
  
  (5)聚众斗殴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可以增加6个月-1年刑期;
  
  (6)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一种情形,可以增加1年-2年刑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或者减少刑罚量:
  
  (1)组织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的,可以增加基准刑20%以下;
  
  (2)聚众斗殴致公私财物损毁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聚众斗殴,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综上,一般在认定聚众斗殴罪的时候,要求参与斗殴的人员至少是3人,否则的话就不能以本罪论处。而这里的三人中就包括了首要分子、积极参加斗殴之人,同时也包括一般的参加者。而对于斗殴的行为,可能是当事人有预谋的纠集行为,自然也不排除当事人临时的纠集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铺怎样办土地使用证?
      商铺怎样办土地使用证?房地产开发商只有五证齐全后才能正式出售,但是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主如果不是从开发商手里买的,在这种情况下,住宅和商......


·仅有借据该怎么认定借贷关系
      仅有借据该怎么认定借贷关系一、仅有借据该怎么认定借贷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在一些偏远山区,有的人为了娶到媳妇,不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拐卖妇女犯罪活动。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法律......


·刑法中的单位犯罪的两种分类有什么?
      我们经常听到一个词就是团伙犯罪,这里面我们需要了解一种单位犯罪的概念,它的意思就是多个人犯罪例如公司,企业,机关等的犯罪团伙一起犯罪的,它与......


·寻衅滋事的批捕时间有多久
      一、寻衅滋事的批捕时间有多久寻衅滋事拘留的时间一般是10天左右,最长不得超过37天。如果公诉机关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司拖欠销售提成怎么办
      销售提成作为职工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司拖欠不发放的,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工可以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提成纠纷是......


·诈骗罪犯罪未遂的判罚是什么?
      诈骗罪犯罪未遂的判罚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


·公司法关于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担保的规定是什么?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资金周转紧张需要借款、与新客户初次交易信誉没把握、接到兄弟企业或友商寻求帮助的请......


·如果侵犯肖像权怎么赔偿?
      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不见得就一定构成肖像侵权,此时还是需要先作出了认定才行。一旦确认构成肖像侵权的话,自然需要依法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其中......


·弃车逃逸致两人轻伤如何处罚
      弃车逃逸致两人轻伤如何处罚弃车逃逸致两人轻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怎么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怎么办理一、公司减资的流程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召开股东会,由股东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