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状态下的商标可以提无效

什么状态下的商标可以提无效
  
  一、什么状态下的商标可以提无效?
  
  (1)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如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的
  
  (2)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①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
  
  ②恶意注册:商标申请人违反诚信原则,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
  
  (3)不正当使用商标:商标申请人不正当使用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权利,严重的话会被撤销商标专用权。
  
  (4)商标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一旦过了10年并且过了半年的宽展期的话,那么这枚商标就会被无效。
  
  (5)商标三年未使用: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后,三年内并未使用该商标于注册类别上的话,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该商标撤销。
  
  二、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三、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周期:
  
  1、15天:商标所有人若收到商标无效宣告通知书,可以在15天内向商评委申请商标复审。
  
  2、9个月:商评委应当在9个月内对复审做出决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个月。
  
  3、30天:若复审失败,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商标无效肯定是因为存在和国家法律制度相违背的地方,申请注册商标是比较特殊的,哪怕是经过漫长的申请周期获得了商标权,可是,其他人若有证据能证明当事人所申请的商标侵犯到了自己的权益,之前为了申请注册商标所做的准备都有可能会付诸东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工伤认定书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没有工伤认定书可以做伤残鉴定吗需要看此时做的鉴定是什么鉴定。如按工伤赔偿,应先进行工伤鉴定后方可办理工伤伤残鉴定;如按伤害赔偿,可以不经过工伤......


·个人在休产假期间社保如何缴纳
      在休产假期间,公司会按照规定继续缴纳社保,只要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九条......


·《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具体内容是什么?
      《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具体内容是什么?最近几年在资本市场上,股权投资非常流行,很多机构都纷纷参与进来,像私募基金、担保公......


·司法部法律援助文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司法部法律援助文书的内容有哪些?司法部法律援助文书的内容有甲方乙方的基本信息、代理人信息、诉讼请求、委托权限、法律援助的时限、起止日期......


·泄露个人信息罪判几年?
      泄露个人信息罪判几年?一、泄露个人信息罪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一、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


·正当防卫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
      当发生不法行为的时候,我们有权利对自己安全以及财产进行维护,在法律上这种行为叫做正当防卫。那么在我国正当防卫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这就涉及到本文......


·新刑法偷油怎样判刑
      看具体情况定,偷油价值达到了当地的盗窃罪立案金额,才能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才会判刑,没有达到,不构成犯罪,不判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非法拘禁罪情节轻微怎么处罚
      人身自由的权利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刑法把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定义为非法拘禁......


·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生活中经常会听见某明星与其所在的经纪公司合约未到期就解约,而被起诉要求支付巨额违约金的新闻,而在劳动关系中,如果劳动者的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


·临时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
      一、临时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