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关于法院移送管辖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关于法院移送管辖的情况说明怎么写?关于法院移送管辖的情况说明需要按照格式书写,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不得再自行移送。二、移送管辖的条件是怎样的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三、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有哪些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或者同意,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移送的是案件;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辖则正好相反;4、级别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而移送管辖可以在同级法院也可以在上下级法院之间;5、作用不同,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补充和变通,而移送管辖主要是纠正错误。6、发生原因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为了解决不便于审理;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受诉法院审理有困难,移送管辖是因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管辖权移送一般都会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却发现并没有管辖权,此时就必须按照关于法院移送管辖的规定,阐明实际情况,说明移交的理由,然后将该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若是不按照规定移交,审理的结果是不会生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缓刑六个月拘役三个月可以出国吗
      缓刑六个月拘役三个月可以出国吗一、缓刑六个月拘役三个月可以出国吗?缓刑、拘役服刑期间都不可以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不予批捕取保候审案件还会继续侦查吗
      会的,要看是什么原因不批准逮捕,如果是证据不足或者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的,公安一般会办理取保候审,继续侦查。如果是没有犯......


·四种遗产继承方式是什么?
      四种遗产继承方式是什么?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


·逆向行驶出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
      机动车要是有逆向行驶的行为,其实是十分危险的,这个时候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给自己、他人造成人身、财产上面的损失。而在因为逆行导致事故发生的时候......


·承兑汇票是什么?
      承兑汇票是什么意思???????我国的汇票主要分为了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而不管是哪一种汇票,此时都需要进行及时的承兑,这样才能实现汇票的价值。那......


·经侦非法集资多久立案?
      近年来,在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给老百姓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非法集资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很大,各地公安机关都对此严厉打击。人们陷......


·新婚姻法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怎么分割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怎么分割?1、男方父母部分出资首付,登记在男方名......


·买楼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后果是什么?
      买楼没有土地使用证后果是什么?1、房子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当事人就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权益。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


·离婚后生的小孩需抚养权怎么判?
      在离婚前育有子女的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势必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享有照顾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而没有拿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则要承担孩......


·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1、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


·一、单方提出离婚赔偿多少?
      一、单方提出离婚赔偿多少?不是看谁提出离婚,而是看是否有严重伤害对方感情的事情,如果有,不管谁提出来,都有可能赔偿给钱。没有,即使自己提出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