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要增加注册资本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要增加注册资本的流程是什么?1、去工商领取变更申请表,填写注册资金变更相关栏目2、将增资款打入你的基本账户,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3、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登记证、身份证等,总之与营业相关的证件,去工商办理注册资金变更。一般一周左右能批下来,给你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然后还要去国税、地税登记变更后情况。二、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有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方面:公用。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买办公用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开具相关发票。另一方面:私用。虽然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个公司都是自己的,注册资本也是不可以随便取出来供个人使用的。当然,注册资本取出来之后尽快放回去也是可以的。综上而言,个人意见是: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但最好是只作为公司的支出支用。三、怎样才叫抽逃出资?比如注册一个100万的公司,公司成立后,就把这100万注册资本从公司基本户上划走,且公司账目里面也没有做账,即为抽逃出资。通常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注册资本由代理公司提供,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垫资注册,银行开户许可证一办齐,资金就会被划走,从而造成了抽逃出资的行为。四、投资总额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关系:(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企业的注册资本也是息息相关的,如果后续企业要扩大经营范围时可以增加企业的注册资本,在增加注册资本时需要先找会计事务所找根据你和银行提供的东西,给你出具验资报告,然后股东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当地的工商局去,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车祸次责误工费要出吗
      在车祸次责误工费要出吗(一)是否要承担误工费与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责任比例没有直接的联系,如果你们双方中有受到人身伤害的,受害一方有收入且因事......


·房屋契证是土地使用证吗?
      房屋契证是土地使用证吗?当前我国的二手房市场十分活跃,房屋交易在市场上十分频繁,但是由于许多人对于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些法律问题并不特别了解,......


·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是否有效 公司或企业在与其他企业进行经济合
      合同只签名没盖章是否有效公司或企业在与其他企业进行经济合作签订合同时,往往需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以表明企业认同合同的内容,一般人也会认为合......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条件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条件目前,只有三种情况可以向该基金申请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这种情况下治疗是不能中断的......


·一、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


·不宜羁押病情主要是指哪些
      不宜羁押病情主要是指哪些?1、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是可以进行承包的,因此我国很多的劳动者将承包工程作为他们的工......


·北海征地补偿2023内容是什么?
      北海征地补偿内容是什么?一、实行评估补偿机制(一)项目用地范围内需搬迁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含附属设施)补偿标准由市辖区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


·一、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小孩抚养费标准是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开发商交房流程是怎样的,交房时应注意什么
      我们都知道,如果购房者买的是期房,那么到了约定的日期开发商就是必须要交房的,否则就会构成违约。当然,开发商交房时也必须要遵守一定的流程,否则......


·对方不谅解能判缓刑吗?
      对于生活中打架的事情您是比较熟悉的,关于对方不谅解能判缓刑吗很多人有疑问,在进入刑事诉讼过程当中被告人是可以积极获得受害者的谅解的,这样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