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往往是离婚案件中除了孩子抚养权以

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往往是离婚案件中除了孩子抚养权以外最大的争议,在财产中房子的所有权和分配问题有的时候会成为一个案件的关注点,尤其是父母买房,算共同财产这一问题也是引发很多人的关注,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在婚前父母买房,之后离婚这个房子就不算共有财产,如果婚后父母买房,并且是父母还贷款的话,一般情况下也是不算共有财产的,如果婚后父母买房,夫妻双方共用还贷,就要根据具体情况在判决。1、如果夫妻双方婚前贷款买房,并且婚前就拿到了房本,这类的情况一般就不属于共同财产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另外一方也一起参与了还款,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还清自己偿还的那一部分,如果还面临房子升值的问题也是可以要求补偿一些,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后的这些贷款也是由一方还的证据,那么另外一方就没有权利在要求赔偿了,在这个案例中会有特殊情况,比如婚前买房是一个人,婚后这个人没有工作了,贷款是另外一个人偿还的,对于这种情况要特别说明下,如果两个人都有工作,没有特殊情况下一般会判定为共同还款。2、如果夫妻在结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只是婚后才拿到房产证,处理的方法和第一条大体是相同的,这都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可以获得的相应的补偿,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买房,并且全额交款,婚后才拿到房产证的话,这种情况首先肯定不属于婚后财产,其次另外一方在离婚的时候也没有权利要求赔偿,这部分不在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内。3、婚后双方共同还债,房产归属为:如果双方在结婚前用共有资金买房,但是房产证上只写了其中一方的名字,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对于这种情况首先法律是通过房产证来判定房子是谁的,如果当时付款时没有其他共同出资的法律证明或者相关协议,都会认为这个房子是房产证上的那个人的,处理方式一般和第二种很像,除非能拿出相关的证明才会在进行其他的审核,所以在这一点上还是希望提醒大家一下,如果是双方共同买房,还是要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近些年有些案例有的人为了骗婚,婚前共同买房领证后没多久就消失或者离婚了,导致另外一方产生较大的经济损失。4、如果是父母买的房子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归一方所有,除非明确是双方共有的,不然这类房子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离婚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果真的因为种种原因双方离婚,还是要保护好自己的相关权益,对于财产分割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的面也比较广,从某一方面来讲也算是灵活,所以建议大家如果面临财产分割要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士,这样可以帮助你争取到最大的利益,依照法律离婚,还是希望双方都保持冷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子女探视权律师陪同可以吗?
      子女探视权律师陪同可以吗?一、什么是探视权?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


·合同通过哪些方式解除
      合同通过哪些方式解除一、合同通过哪些方式解除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在法定解除中......


·公司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的同时行使财产保全的权利。
      公司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的同时行使财产保全的权利。财产保全:起诉同时公司申请法院的查封、扣押以及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通过此方式来保证......


·根据法律规定退休申请工伤也有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退休申请工伤也有待遇?工根据法律规定退休申请工伤没有待遇,伤退休后的待遇,是和没有工伤人员待遇一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


·一、交通事故逃逸人找不到的情况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逃逸人找不到的情况如何处理?1、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并保护现场,在证据有可能立即毁损时,自行保留、收集证据。2、通过了解和记忆的......


·房地产联建的含义
      所谓的联建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他方提供资金,进行合作建房,并对建成后的房地产共同经营管理或进行利益分配的行为。我们通常所说的联建协议、合......


·被继承人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有的公民在死亡的时候,除了给继承人留下了遗产,同时也是遗留的有一些债务的。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债务都包括了哪些呢?而此时,被继......


·征地批文的有效期是多久?
      征地批文的有效期是多久?一、征地批文的有效期是多久?《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九条规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


·你了解公司债券上市交规则吗?
      公司债券对于公司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能够帮助公司更好的融资,公司债券同时也能够帮助大众获利。公司债券上市交易遵循着公司债券交易规则,我们想......


·疫情聚众打牌应该怎么样办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将立即受......


·三明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按照规定可以分为十级。要评级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后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拿到赔偿,合理维护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