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那么单位就应该严格按照这个时间来执行。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而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工作的话,此时法律上面规定的加班加点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加班加点的条件有哪些
  无论加班还是加点,都是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原本应该休息的时间内进行的工作,是工作时间在休息时间中的延伸。为了保护员工的休息权,国家对加班加点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规定了延长工时的程序及上限。
  用人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加班加点,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能组织劳动者加班加点:
  1、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的;
  2、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营业的;
  3、必须利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节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了完成国家紧急任务及在旺季急需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任务的;
  5、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等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6、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况下需要组织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应征得工会和劳动者本人同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加班加点。
   二、哪些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
  1、厂级高级管理人员和非直接从事生产的中层管理人员;
  2、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外勤、推销、长途运输、部分装卸等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人员;
  3、在休息日、法定休假节日和平时夜间轮流值班的管理人员;
  4、请事假在一定天数内照发工资的管理人员;
  5、未定级的学徒工、熟练工、练习生;
  6、受处分发生活费的人员。
  上述不执行加班加点工资待遇的人员,如确需在休息日、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和每天法定工作时间外加点的,事后应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
  按照上文的说法,无论是加班还是加点,此时都是员工在自己的休息休假时间内工作,那么就应该对相关员工作出补偿,通常就是单位支付员工一定的加班加点费用。而实践中,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工作的,也是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具体加班加点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汕头市补领机动车牌照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
      汕头市补领机动车牌照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一、汕头市补领机动车牌照所需材料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2、《承诺书》;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


·商品售价不能超过成本多少倍
      我国没有规定商品售价超过进价的几倍销售属于违法的行为,只有某些商品超过市场价格的数倍或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属于违法行为。产品定价......


·双方签署了欠款协议撤诉可行么?
      双方签署了欠款协议撤诉可行么?一、双方签署了欠款协议,可以申请撤诉么?双方可以达成还款协议,确定还款日期,然后申请撤诉,但你要承担一半的诉......


·试用期间辞退条件都有哪些
      试用期间辞退条件都有哪些与解除正式劳动关系相比,试用期内的解除条件要稍低,但也并非随便就可让员工走人。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故意伤害判了没钱赔偿怎么办
      故意伤害判了没钱赔偿怎么办一、故意伤害判了没钱赔偿怎么办没钱赔偿只能量刑约定赔偿时间了,如果是赔偿义务人,在经济上确实没有能力赔偿,只好......


·如果土地使用期满怎么办?
      如果土地使用期满怎么办?关于土地使用期满怎么办,一般来说,不同类型的土地对使用期有不同的规定。然而规定总是不如人那么灵活能随机应变,因此国家......


·回避的法定情形概述有哪些
      回避的法定情形概述有哪些?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民事案件的公正审理要求相关人员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它能够保障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必要的公正性,而......


·三期妇女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期妇女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农村宅基地房主能立遗嘱吗?
      农村宅基地房主能立遗嘱吗农村宅基地房主不能立遗嘱的,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一、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


·离婚房产减名字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减名字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房屋产权证有些是写了夫妻中一方的名字,但也有写了两人名字的,在离婚时房屋会归属为某一方所有,因此,房产证上写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