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事故如何举证误工费

交通事故如何举证误工费
  
  需要单位出具务工证明及收入状况,如果你收入达到四千,应由纳税证明,或者单位出具你已经纳税的证明。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二、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四、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在主张误工费的赔偿问题中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的,误工费的赔偿不是任何情况都可以赔偿的,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得到赔偿的支付,而误工费的多少是受到个人的工资影响的,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会根据一段时间的收入状况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伙人义务是什么
      合伙人的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出资义务。出资是合伙人承担的首要义务。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出资,并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方式、数额和......


·协议离婚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夫妻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离婚手续的,此时工作人员除了会审查提供的材料外,同时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协议离婚的受理条件。那究竟......


·股东大会决议书怎么写
      股东大会决议书怎么写一、股东大会决议书怎么写股东大会决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于____年__......


·行政征用补偿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征用补偿程序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征用补偿程序是怎么规定的?1、发布征地预告2、现状调查及确认3、征询公民意见,组织征地听证4、征地材......


·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怎么办
      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订立的时候有明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撤销合同的,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可以要求返还......


·嫌疑人是否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一、嫌疑人是否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嫌疑人是有可能事实新的犯罪的。得出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结论:一是程序上要统一释义。公安和检......


·湖北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北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农田被征收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老百姓在支持国家建设的同时,也很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是否会因此有所......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是是需要监护人的,监护权的执行一般由法定监护人通常是父母。但是有意外情况的时候可能没有监护人......


·一、老工伤死亡后享受哪些待遇?
      一、老工伤死亡后享受哪些待遇?老工伤死亡后享受的待遇是按照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待遇来进行一个享受的,主要还是因为如果年纪比较大的话,已经达到了法......


·随着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选择按揭贷款买房,在选择按揭贷款时,
      随着房价越来越高,很多人选择按揭贷款买房,在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有一项他项权利内容的记载,那么贷款买房他项权证是什么?有了他项......


·老板偷税漏税会计如何处理
      一、老板偷税漏税会计如何处理?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