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假冒伪劣产品查处适应哪条法律

假冒伪劣产品查处适应哪条法律
  
  一、假冒伪劣产品查处适应哪条法律?
  
  假冒伪劣产品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另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所触犯的法律有很多,比如《刑法》,《产品质量法》也可以适用,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专利法》《商标法》等等。
  
  《刑法》条文: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假冒伪劣产品
  
  1、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2) 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3)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4)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5)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失效、变质的;
  
  (7) 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8)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9)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2、国家质检总局还规定,经销下列产品经指出不予改正的,即视为经销伪劣商品:
  
  (1) 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允许销售证明的;
  
  (2) 内销商品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重要工业品未标明厂址)的;
  
  (3) 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
  
  (4) 实施生产(制造)许可证管理而未标明许可证编号和有效期的;
  
  (5) 按有关规定应用中文标明规格、等级、主要技术指标或成分、含量等而未标明的;
  
  (6) 高档耐用消费品无中文使用说明的
  
  (7) 属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或包装的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字样的
  
  (8) 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而未标明有关标识和使用说明的。
  
  所以说,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并不是单纯的适用哪一条法律制度,就算是假冒伪劣产品也没有构成犯罪,那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这个层面来说,也应该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这些商家厂家进行行政处罚。我们买到假冒伪劣产品之后,不仅可以要求商家退款,还可以要求其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他项权证的抵押借款合同会无效吗?
      现在不少个体户扩大经营需要资金的时候,向银行或者小贷公司申请抵押贷款。一般来说,房产的价值较高,可以申请到比较大的贷款金额。双方谈好条件,要......


·行贿罪新刑九缓刑有哪些规定?
      行贿的目的,是为了简化工程的审理程序、降低条件的限制以及得到承包工程的机会等,受贿的主体有国家机关、企业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等,在触犯行贿罪之......


·夫妻复婚后如果再次离婚该房屋产权及还贷责任如何分割
      夫妻复婚后如果再次离婚该房屋产权及还贷责任如何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


·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是哪些?
      我国犯罪构成四要件是哪些?我国刑法规定有四百多种犯罪,从构成要件上进行分析,每一种犯罪都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甲方聘任乙方为部。二、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


·一、离婚后小孩除了抚养费还需支付其他的费用吗?
      一、离婚后小孩除了抚养费还需支付其他的费用吗?不用,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因此,在书写离婚协议时,如果没有把教育、医疗费单......


·一、生了小孩能认定重婚罪吗?
      一、生了小孩能认定重婚罪吗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外遇有孩子会构成重婚罪,所以说如果要构成重婚罪的话,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根据《中华人民......


·犯人被批捕受害人应该怎么做?
      一、犯人被批捕受害人应该怎么做?犯人被批捕后,受害人如果想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犯人的犯罪证据......


·新婚姻法 房产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当今社会离婚已经成为了普遍现象,夫妻双方的离婚必然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在以前只要房产......


·抵押车法院有权查扣吗
      有,如果法院强制执行的车辆已经抵押了,法院仍可以进行执行,但应该先在拍卖或变现款中先行支付抵押的债权。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