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有批捕却另案起诉合法吗?

一、没有批捕却另案起诉合法吗?没有批捕却另案起诉显然是合法的,另行起诉是指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不能就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进行合并审理,需当事人另案起诉。一般是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与审理的案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即案由不一致;或者主张的暂时没有证据等。(一)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情况:如甲起诉乙要求偿还借款的案件,是民间借贷纠纷,乙提出甲还欠乙购货款,是买卖合同纠纷,如果甲乙调解可以,甲乙如不同意调解,法院不能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作出判决甲支付乙货款,乙只能另案起诉乙要求支付货款。(二)暂时没有证据的情况:交通事故或故意伤害赔偿案件中,原告起诉被告只能要求赔偿已发生的实际损失,如果原告的伤情还需二次手术,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等损失,只能待实际发生后另案起诉。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没有批捕和另案起诉并没有直接关系,是否批捕与当前犯罪事实有关,如果犯罪事实已经达到了批捕的条件,那么检察机关就可以批捕,没有批捕则意味着没有认定犯罪事实或者有其它特殊情况,另案起诉则是说明当事人还有其它的犯罪事实,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起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森林法处罚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森林法处罚条例的内容有哪些?《森林法实施条例》的内容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取得留置权的条件有哪些
      取得留置权的条件有哪些以防止对方获利后不支付相应的报酬,这其实就是变相的抵押。留置权的取得须具有一定的条件,且该条件是缺一不可的,那么取得留......


·侵犯知识产权是报警还是起诉
      侵犯知识产权是报警还是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是报警还是起诉要根据侵犯知识产权造成的后果确定,因为侵犯知识产权有可能构成犯罪,也有可能不构成犯罪。而......


·非法集资中间人如何辩护?
      非法集资中间人如何辩护?一、非法集资中间人如何辩护?非法集资中间人的辩护应当是围绕着他对所有的犯罪情节所起到的作用,并不是特别的巧,所以应......


·外观专利标准申请书如何书写?
      一、外观专利标准申请书如何书写?(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照片(必要时有图或照片的简要说明)等......


·爷爷属于法定监护人吗?
      爷爷属于法定监护人吗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爷爷奶奶不是法定的监护人。除非未成年人的父母都死亡或者无法查找到下落的,可以由爷爷奶奶作为......


·国家规定加班费怎么算?
      作为上班族,加班是十分常见的事情,而关乎上班族切身利益的加班费就成为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加班费,也就是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


·社保法中公司能补缴往年社保吗
      社保法中公司能补缴往年社保吗?新公司是可以帮助员工补缴以前的社保的,但是只能从公司成立时补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公诉审查起诉的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公诉审查起诉的应注意事项有哪些?公诉审查起诉的应注意事项包括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和规定,诉讼文......


·容留他人吸毒证据要求具体是怎样的?
      容留他人吸毒证据要求具体是怎样的?一、容留他人吸毒证据要求具体是怎样的?(一)容留他人吸毒证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物证,比如吸毒工具和......


·行政决定强制执行时间是多久?
      一、行政决定强制执行时间是多久?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