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案一方伪造债务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可以先了解一下,哪些债务是属于夫妻一方债务的。债权人指的是,按照民法中的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约定好的或者是按照法定产生的,享有权利的一方。而负有义务的一方则是债务人。所以,按照债务承担,债务又可以分为按分之债和连带之债务,所以,夫妻关系还存在期间所拥有的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偿还,即使是离婚之后也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所以,如果遇到了在离婚诉讼案中,法院查到了一方有伪造债务的话,法院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而给予司法处罚
  。不过,在真正的实践中,所给的处罚则相对较少,这主要是因为查证比较困难,所以一般的做法就是不予认定。那么,在面对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应该怎么面对呢。一般需要着几种应对方法:第一,在诉讼中,如果只有借条,但是债权人不出庭作证的话,那么这个借条就不会得到认可。第二,如果从时间上的过失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的话,或者从不用该笔借款,从而达到不给予认同该债务的目的。第三,直接的方法就是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来说明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更为恰当。因为,大多数的虚假的债权人的理由都是因为公司经营而需要借款,所以如果这笔借款不是用做股东出资使用的话,就不应该全部由个人来承担。最后一条,如果这笔借款并不是作为家庭的需要的话,就只能被当做是个人的债务,所以不应该让其配偶进行承当。不过,最后小编想提示的是,一般在处理这种情况的时候,如果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对这笔债务不认可的话,法院一般就不会对该债务进行审理,需要债权人另外申诉才行。所以,案件当事人一定要注意诉讼的技巧的权利才行,而且这种问题也是可以进行一定的预防和解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私人住房土地使用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私人住房土地使用名称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合同或协议;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


·仅有单位盖章,而无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待确认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


·损坏名誉赔偿标准是什么?
      对他人的名誉有损害行为的,可以对其造成一定的影响,就包括生活、工作等等方面,自然此时就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困扰。而在我国公民的名誉是受到了保......


·离婚财产不分割可以吗
      现代社会的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特别是在离婚的时候,因为婚姻中牵涉到双方的利益很多,离婚时也需要对财产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在......


·职务侵占是否是自诉案件
      职务侵占是否是自诉案件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法院审判的案件,自诉案件是由自诉人起诉,人民法......


·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
      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


·刑法中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刑法》第十条第二款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达十五至三十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


·被判拘役怎么才没有案底?
      被判拘役怎么才没有案底1、拘役是我国主刑种类之一,只要是被判处过拘役刑罚且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就会有犯罪记录,即案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涉嫌盗窃罪的案子能判多久
      不管是怎样的行为只要涉嫌构成了犯罪,那么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换言之就是要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判刑。那么要是行为人涉嫌盗窃罪的案子......


·到中介买房子要注意什么手续?
      到中介买房子要注意什么手续?一般而言,中介机构需具备以下证明手续:1、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证明;3、房地产管......


·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商检徇私舞弊罪】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