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吴江区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注意什么吴江区劳动合同终止

吴江区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注意什么吴江区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注意双方当事人不得将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合同的条件,以避免出现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改为终止合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二、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2](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必要的,这也是为了进一步的保障劳动人民的利益不遭受侵害。不管是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都是需要对其相关知识有所简单的了解,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发生。以上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如存有疑问,欢迎前来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集体合同几日内生效?
      集体合同几日内生效?一、集体合同几日内生效劳动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


·偷税漏税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的评定标准是什么?第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其中伪造是指行为人依照真账簿、真凭证的式样制作虚假的账簿和记账凭证。......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规定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规定,酒驾属于一般的违章行为,但是醉驾的话就是属于比较严重的刑事类犯罪案件了。也就是说酒驾和醉驾对当事人的影响肯定是......


·海事海商案件为什么适用关于海上运输的规定?
      关于海事海商案件为什么适用关于海上运输的规定的相关问题,您只要正确理解了海上运输规定的适用范围以及正确定位海事海商案件就会明白相关的原因了,......


·审查起诉意见书格式是怎么样的?
      审查起诉意见书格式是怎么样的?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文书名称、文书编号、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涉嫌罪名、案件来源、侦察过程中各个法律程序开始的时......


·新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适用解答回避内容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法律是循序渐进的发展的,所以在法律制定并实施的过程中,都需要对法律进行必要的修订以及对适用时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必要的权威解释。所以......


·拆迁方逼迁不成要强拆,应该怎么维权?
      拆迁方逼迁不成要强拆,应该怎么维权?所谓“非法强拆”是指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


·法律中规定的刑事二审期限是多长
      法律中规定的刑事二审期限是多长启动刑事二审程序,可能是因为被告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而提起上诉,当然也有可能是检察院进行抗诉。而进入了二审程序......


·刑事诉讼法辨认的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分为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共存,当中通常都是涉及到一些犯罪行为的话,需要进行一些辨认。辨认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是有着明确的规定......


·债务纠纷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可以判刑吗
      债务纠纷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可以判刑吗一、债务纠纷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可以判刑吗?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赔偿是不会被判刑的。根据《中华人民......


·刑事裁定书(按二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32    (××××)×刑再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原审经过上诉的括注“原审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