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裁定驳回起诉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裁定驳回起诉是否中断诉讼时效可以,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二、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1.权利人提起诉讼2.权利人在诉讼外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要3.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三、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有以下条件: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会根据案情的变化而变化,特殊情况下是可以中断的,但是中断之后,诉讼时效需要重新计算,中断也是需要合法的理由。诉讼时效岁案件至关重要,超过规定的时间期限是属于逾期行为,法院不进行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广东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鉴定哪些项目?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鉴定哪些项目?1、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2、工伤职工工伤与疾病因果关系的鉴定3、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4、工伤......


·行政处罚办案时间是多久
      行政处罚办案时间是多久行政处罚的办案时间主要是指行政处罚的办案期限,应该在期限内完成行政处罚。但是不同的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的办案时间有不同的......


·一、甘肃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多少钱?
      一、甘肃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多少钱?1、医疗费医疗费是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


·检察院发起抗诉是否调查证据?
      检察院发起抗诉是否调查证据?一、检察院发起抗诉是否调查证据?民事诉讼作为解决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一种方法,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生产销售伪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所得处罚有哪些
      一,生产销售伪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所得处罚有哪些生产销售伪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所得处罚具体有直接的经济罚金,如果涉嫌的案件较为恶劣,有关部门可以......


·企业合作是合伙协议好还是股东协议好
      企业合作是合伙协议好还是股东协议好企业合作合伙协议与股东协议各有各的好处,无法评判其好坏。股东协议是公司内股东之间的协议,个人合作协议更纯粹......


·私募基金是干嘛的
      私募基金是干嘛的一.含义1、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


·银行违规贷款担保人要承担责任吗?
      银行违规贷款担保人要承担责任吗?担保人的作用在于债务人无法及时还清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先行清偿债务。因此担保人有风险的地方就在这......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现......


·一、法律规定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
      一、法律规定离婚后抚养费给多少?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