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

关于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的几个问题1、?民事诉讼案件受理费是指在法院决定处理一些民事案件时被告人需要依法向法院预交的费用,当案件宣判结束后,这笔费用应由败诉方的当事人负担以及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来决定由谁负担,在我国,案件受理费其实也算得上国家税收的一种,最终这笔收入是会纳入国库的,同时由于案件的情况、形式以及诸多原因,案件受理费的征收标准也不近相同。2、对于案件受理费,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进行相关的民事或者行政诉讼时,要依法向法院缴纳案件受理费,且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任何单位以及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法律的相关标准的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的案件受理费以及诉讼费都应按照规定来收取,而且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遇到自身有困难而难以支付或者承担诉讼费用的当事人,相关机构应该对其提供司法援助,一定要保障当事人正确依法行使自己的有关权利,并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有关我国的民事案件受理费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缴纳,在案件的各个层次审理中,我们需要交纳案件的受理费包括一审和二审的案件受理费,没有二审的自然不用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如果遇到某些特殊情况需要对案件进行再审时,应当按规定再次缴纳案件受理费,以上便是民事诉讼的案件受理费的相关内容,随带一提财产案件受理费的缴纳比例在法律规定中,在财产金额一万元一下的案件以50元收取,而在1万到10万需收取总金额的2.5%,还有10万以上的金额又分为了几个不同的受理费比例收取档次。那么在案件审理中,其实一些特殊情况是不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用的,以下为大家列举一些相关情况:1、若是在案件审核中遇到了一些需要依照我国民事诉讼相关规定中规定的一些需要接受特殊程序对其进行审理的案件时,是不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的,还有类似于在以往案件法院审查中,法院裁定了不予于受理的案件,以及法院裁定了该案件驳回起诉权利或者驳回上诉权的相关案件都是不需要向相关行政机构缴纳案件受理费的,同时,涉及到一些行政方面的相关赔偿案件也不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既然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不需要缴纳案件受理,那么对应的,在一些法院监督程序审理的民事诉讼案件中。2、若当事人存在以下情况,是需要交纳受理费的,比如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了新的证据,而这些新证据足以供当事人推翻案件的原有判决或者裁定,并足以使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重新提起申请再审的,并且在法院经过取证审查后决议对案件进行再审的案件;3、除此之外,若是当事人没有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而是在一审判决在产生法律效力的时候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再审的话,而又在法院同意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的相关案件,当事人也需要向法院依法缴纳案件受理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使撤销权有什么法律效力
      行使撤销权有什么法律效力一、行使撤销权有什么法律效力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于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法律行为害及债权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
      村委会指定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我国《民法通则》第17条“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


·重庆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重庆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标准范......


·司机被认定为醉驾一定要抽血吗?
      司机被认定为醉驾一定要抽血吗?必须抽血检测的4种情况: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的;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的;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方法......


·专利申请流程与时间
      为获取专利权,申请人要向国家专利机关提交申请。专利申请主要包括提出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进入初审阶段,专利授权领证等四个阶段,因为专利类型的......


·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被托管合理吗?
      如果员工的劳动合同未到期被托管合理吗?单位此举是违法的你有权据此授权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你经济补偿。二、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如......


·未成年签协议书有效吗?
      未成年签协议书有效吗与未成年人签的合同是否有效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应该做到诚实守信,合同的签订也是为了保障我们能够遵守约定,来完成合同中规定的......


·合同法规定单日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一、单日违约金比例是多少?法律对单日违约金比例并没有规定,但规定了违约金的上限不得超出实......


·如何进行海事担保?
      如何进行海事担保??担保作为保障民事权益实现的一种古老法律制度,横跨债权法和物权法两大领域,其重要性及复杂性勿庸讳言。狭义上的海事担保(或称......


·商品房销售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商品房销售要满足怎样的条件一、商品房销售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商品房销售必须具备以下七个条件,包括:(1)商品房销售的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