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警察必须立案侦查有期限吗

警察必须立案侦查有期限吗
  
  警察必须立案侦查有期限吗
  
  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限,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
  
  立案的条件
  
  1、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 立案。
  
  二、公安机关侦查的程序
  
  1、侦查行为
  
  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2、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
  
  (1)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 院审查决定,若该案应由上级或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也先移至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 的,公安机关在移送起诉时,可以注明具备不起诉条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对于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有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的,应当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2) 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立案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处理基本与公安机关相似。其不同之处是,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的案件,对于符合提起 公诉或者不起诉条件的案件,侦查部门制定“起诉意见书”或“不起诉意见书”,连同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由审查起诉部门进行审查,再根据审查 起诉程序,做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对于需撤销的案件,由侦查部门直接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作出决定
  
  3、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部分事实、情况重新进行侦查活动。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以下三种:
  
  (1)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
  
  (2)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3)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警察在审查案件的时候,是必须先立案然后再侦查的,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期限一般是2个月,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审查,在有着充足证据的情况下,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那么是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出卖个人信息犯罪量刑
      这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经常接到一些骗子或者是诈骗的电话,在电话当中,他可以准确说出我们的姓名,电话号码,以及其他个人信息,这就表明我们的个人信......


·上法庭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由于在婚前交往的时候男女双方了解的不够透彻,婚后由于性格等各种原因的不和,现在越来越多的夫妻走上离婚的道路。而在离婚的道路上也会应为很多的原......


·买卖合同逾期违约责任
      买卖合同逾期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的签订涉及到双方的利益,双方会在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能够更好的约束双方的行为。那么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存......


·中学生欠钱不还怎么办?
      中学生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中学生欠钱不还时可以让其家长代为偿还欠款金额,一般此时可以与未成年人的家长和他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遗产常见继承问题有哪些?
      一、遗产常见继承问题有哪些发生遗产的继承常见的问题:独生子女是否能继承全部遗产;处理纠纷应遵循的原则;遗嘱和遗赠的效力哪个更高;多份遗嘱效......


·一、单方提出离婚协议书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单方提出离婚协议书内容是怎么样的?离婚诉状写作应包含的一般内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旷工属于严重的劳动违纪的行为,很多用人单位的劳动制度都会对旷
      旷工属于严重的劳动违纪的行为,很多用人单位的劳动制度都会对旷工做处罚规定,严重者会被开除。当然我国法律对旷工也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旷工处理的法......


·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经公证的房屋赠与合同诉讼的情形有哪些?1、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我国《》第186......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找专长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房屋要进行装修之前,房屋所有者......


·批捕后取保候审意味什么?
      一、批捕后取保候审意味什么?检察院批捕意味着可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如下:1、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2、被批......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决定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决定书范本的内容有哪些?1.正本正本联是立案决定的依据和凭证,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名称、文书名称和发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