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一、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通常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一审通常为3-6个月,二审通常为3个月。如果法院的第一次判决是不离的,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诉讼法院通常在第二次起诉前发现真正的情感破裂是不可弥补的,在实践中,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决定解除婚姻关系。
  
  二、失踪多久可以离婚?
  
  失踪多久可离婚的问题仍需逐案分析。
  
  1、经调解的离婚案件
  
  对于已经调解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遗失或逃避诉讼并且不愿意参与诉讼,则离婚没有时间限制。只要满足上述直接诉讼离婚的调解,离婚就可以通过诉讼直接离婚。
  
  2、宣告失踪的离婚案件
  
  通过宣布失踪而离婚的案件必须成功地申请宣布失踪,因此可以宣布失踪的时间长短取决于宣布失踪的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布失踪的时间为被告失踪之日起两年,因此,在被告失踪之日起两年起,可以在提出离婚之前提出宣布失踪的申请。
  
  三、离婚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提出起诉和相关证据:提交离婚申请的一方应当向法院提出相关材料,其中包括: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和一些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接受诉讼:
  
  1.立案:符合诉讼条件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在五日内把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
  
  2、被告人提交答辩书:被告应当自收到答辩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3.审前准备:法官审查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
  
  5、保全:当事人如果有诉求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进行诉讼保全;
  
  (三)法院应调解当事各方: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应当首先调解当事人。调解产生两个成果:
  
  1、和解:法院的调解应使各方能够消除分歧并相互理解。达成良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保留协议记录,一般不发出调解书。
  
  2、调解离婚:协商不成,经调解同意离婚的,由人民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
  
  (四)调解失败,由法院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
  
  1、安排听证时间:法院应当安排听证时间,并向当事人发出传票;
  
  2、通知法院审理:法院应当在开庭前三日将开庭日期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审判:法院将要求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各方应如实回答真相;询问证人,评估员等;一般而言,离婚双方必须出庭。如果他们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他们必须写一份关于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根据审判情况判决。
  
  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决定是否准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以及如何解决子女抚养费问题。根据审判情况,将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即宣判。在法庭上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送达判决;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作出判决。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已经结束。当事人对判决不满意的,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二审上诉。
  
  事实上,无论提出离婚的理由为何,最主要的原因是,在案件提交后,法院仍可能会很晚才开庭,因为民事法院在一审时不超过6个月就违反了这一程序。如果确认对方已被法院宣布失踪,法院通常在一审时在法庭上宣布解除婚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应该如何应对单位的调岗行为呢
      员工应该如何应对单位的调岗行为呢合同规定可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是否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


·行政处罚法较大数额的罚款是多少?
      行政处罚法较大数额的罚款是多少?一、行政处罚法较大数额的罚款是多少?行政处罚较大数额,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对公民处罚超过1千元,对法人或组织处......


·林业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1、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林业犯罪有很多犯罪名称,而对于不同的罪名我们的立案的最低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我国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就是盗伐林区的......


·驾驶人员闯黄灯会被拍到吗?
      驾驶人员闯黄灯会被拍到吗?闯黄灯不会被拍,在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但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因此,机动车闯......


·交强险不理赔几种情况2023
      交强险不理赔几种情况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


·继续性债权诉讼时效为多久?
      在实际的生活当中,往往会出现许多不同的债务问题,债权的形式也多种多样。当出现实际的债权问题时,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除此之外,对于......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什么?股权质押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登记的,而且,股权质押的生效时间也是有一定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的。那么,您知道法律上对于......


·开办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
      开办医疗器械公司法人要求有哪些?开办医疗器械公司的人员要求:除法人代表以外,企业负责人必须为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且不能兼任质量管......


·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呢?
      土地使用权可否继承呢?国有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是土地的使用人合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一项权利,我们都知道想获取土地的使用权有出让、划拨、转让......


·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
      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一、分割共同财产属于什么之诉?
      一、分割共同财产属于什么之诉?分割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是给付之诉还是形成之诉,具体如下:给付之诉,是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