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法院交通事故伤残处理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法院交通事故伤残处理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立案阶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2、庭前准备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双方送达限期举证通知,此时,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举证。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交延期举证申请。
  
  3、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
  
  4、裁判阶段
  
  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随后送达裁判文书,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日。如放弃上诉,则上诉期届满,裁判文书生效。
  
  二、交通事故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一般是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选在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法院是两个不同地区的法院的情况下,选择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可能会有天壤之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赔偿费用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多项赔偿标准是按照受诉地法院的标准计算的,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很大,直接影响获赔金额的多少。因此,选择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法院起诉直接关系到伤者的赔偿数额。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双方协商不下来的,那么是可以使用起诉的程序来进行解决,但起诉也是必须要按照流程来进行解决,所以,在起诉的时候一定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并且写好起诉书,这样才能让法院得到认可,从而保障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结婚证可不可以离婚
      没有结婚证可不可以离婚原则上离婚是需要结婚证的,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证据,无论当事人是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还是去法院诉讼离婚,......


·轻伤二级有前科可以判缓刑吗?
      轻伤二级有前科可以判缓刑吗?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判缓刑的刑期条件,但如果属于累犯则不能判缓刑。2、如果得到了被害人的......


·交通伤残9级一次性赔偿多少
      交通伤残9级一次性赔偿多少一、交通伤残9级一次性赔偿多少?交通伤残9级一次性赔偿上一年度的人均的收入状况乘以20年,当然这个伤残赔偿金的话,除......


·一、离婚完还能要小孩抚养费吗?
      一、离婚完还能要小孩抚养费吗?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规定,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给孩子,但是不满意,可以......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


·外出工作期间受伤怎么认定
      外出工作期间受伤怎么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


·增加注册资本金依据有哪些?
      增加注册资本金依据有哪些?一、增加注册资本金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


·买卖合同签订后诉讼时效为几年?
      买卖合同签订后诉讼时效为几年?买卖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政府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怎么追讨政府拖欠的工程款怎么追讨政府拖欠的工程款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起诉要......


·关于商标侵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条文
      关于商标侵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条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多久会宣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应该在受理后的2个月之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可超过三个月宣判;针对可能被判死刑的案件,或附带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