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试用期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
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 试用期内,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二,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1, 用人单位在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要慎之又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用人单位的规范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这需要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要规范自身的用工行为,健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将用工风险降到最低。
2, 建议用人单位与专业律师合作,聘请专业律师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帮助企业制定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企业规范用工提供法律指导,这样对企业的稳定发展会大有帮助。
?满试用期辞退的标准与实际工作的辞退标准是相同的。对于辞退的赔偿来说,从用人单位方面来看,如果是无故解雇并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就需要赔偿一定的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有关。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是个人原因造成辞退的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按揭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按揭购买商品房的程序是怎样的商品房是相对于二手房来说的,在房产交易市场中,商品房的价格远远高出二手房许多,因此,有不少人在负担不起商品房的......
·国家赔偿有哪三种方式?
国家赔偿有哪三种方式(1)金钱赔偿:指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
·什么是抚养权?抚养权与监护权的区别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除了会争夺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之外还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其实很多父母都只是为了想要得到孩子而不是真正的理解何为抚养权,下......
·北京回迁房可以买卖吗,购房手续是怎样的?
回迁房,与我们普通意义上的商品房,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商品房我们都了解,可以通过交易市场购买获得,但是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而对于回迁房,能否在......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认定有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划分方面的规定在《婚姻法》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当中的条款明确指明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并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在出现离婚财产......
·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是怎样的
离婚后追索财产起诉状是怎样的(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私募基金备案了就是成立了是么
私募基金备案了就是成立了是么一、私募基金备案是什么意思?1、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
·精细化完善集中关押精神病犯的管理办法有哪些
一、精细化完善集中关押精神病犯的管理办法有哪些?1、强化硬件设施,完善防控平台。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建立全面的监控体系,确保人、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68条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68条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
·拿走遗忘物算不算盗窃?
人都有大意的时刻,都有发生把东西遗忘的时候,特别在公众场合,一旦东西被遗忘都有可能被他人拿走,我们常说拾得东西应该归还,但是有时候由于疏忽大......
·董事会成员的职责是什么?
董事会成员的职责是什么一、董事会的职责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