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增资注册资本需要变么 一、企业增资注册资本需要变么?

企业增资注册资本需要变么
  
  一、企业增资注册资本需要变么?
  
  需要,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后除了需要变更营业执照,还需要变更税务登记证以及公司相关的资质证书。
  
  1、变更营业执照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企业所处的工商局申请变更办理即可。
  
  提交的资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等,具体以当地的工商局要求为准。
  
  2、拿到新的营业执照后,到企业所处的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证变更办理。提交的资料包括验资报告、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务变更登记表、公章等,具体以当地税务局要求为准。
  
  3、相关的资质证书也要做相关的变更,比如智能化资质等证书。资质证书一般需要在网上进行变更申报,提交相关资料到建管局进行变更。提交的资料包括验资报告、股东会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变更申请表等,具体以当地建管局要求为准。
  
  二、办理公司增加注册资金的程序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6、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0、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1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增加企业注册资本的同时并不需要变更企业的性质或者经营范围,但是,注册企业的时候办理的那些重要的证件几乎全部都需要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肯定是毋庸置疑的,甚至于企业在银行的开户账号也要依法予以变更。另外,可能还有必要修改一下公司章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中招投标基本流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中招投标基本流程是什么招标投标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招标投标活动具有严格规范的程序。按照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一个完整的招标......


·对经检察院抗诉,法院指令再审后重新形成的生效判决,当事人能否再次申请再审
      因再审发回重审后形成的重审生效判决,因其系在再审程序中形成的判决,故在性质上属于民诉法司法解释第383条(2022年修正后为第381条)规定的再审判决......


·一、第一次买房要交多少税?
      一、第一次买房要交多少税?第一次买房要交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的税收费用,具体需要交纳的税收费用如下:1、契税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


·著作权中的财产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著作权在法律上包含了作者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因为权利的不同,所以对著作权的保护期法律有着不同的规定。受到法律永久保护的是著作人所包含......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注意哪些内容?(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


·刑警队多长时间询人后才拘留?
      刑警队多长时间询人后才拘留?传唤只是调查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种措施,是否拘留还要看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存在且需要当场采取措施的,就会拘留。......


·法律上被网贷威胁可以报警么
      法律上被网贷威胁可以报警么?1、如果对方在催款的过程中有谩骂或恐吓骚扰等行为的,肯定是违法的,对于对方这样的行为可以报警处理。2、遇到这样的骚扰......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有硬性规定吗?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有硬性规定吗子女日常生活需要的费用、子女在读书时候的学费及相关的费用还有子女生病时住院的费用。因为全国各地的生活......


·敲诈勒索能和解吗
      第五条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


·一、没有赡养老人还能分遗产吗?
      一、没有赡养老人还能分遗产吗?没有赡养老人还能分遗产,法律当中规定的是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可以少分财产。并不是完全的丧失继承权。根据规定,丧失......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