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询问犯罪嫌疑人吗

一、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讯问犯罪嫌疑人吗?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不一定会询问犯罪嫌疑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等情形下,可以讯问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二、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批捕后的程序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总之,讯问犯罪嫌疑人不是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的必备条件,可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当面提出这种要求,或者辩护人在辩护意见书当中明确指出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不合法的,类似于这种情况,人民检察院也必须要讯问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和代理律师要根据情况灵活应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土地承包经营权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是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遗赠扶养协议规定是需要双方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之下来做出意思表示。然后是需要......


·公司法人变更手续?
      公司法人变更手续有哪些一、法定代表人变更适用的情形及申请时间:1、公司原来的法定代表人所持股比例在所有的股东中相对不占优势,并且在公司章程......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一、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


·离婚案件能否上诉,离婚案件可以上诉吗
      一审法官在对离婚案件作出了审判之后,当事人要是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话,此时是否能够上诉呢?要是可以的,离婚案件又是怎样进行上诉的?关于离婚案件......


·一、生了小孩能认定重婚罪吗?
      一、生了小孩能认定重婚罪吗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外遇有孩子会构成重婚罪,所以说如果要构成重婚罪的话,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根据《中华人民......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八条:“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请求该怎么写?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请求该怎么写?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请求该怎么写?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请求可以写要求撤销该裁决的内容或者请求起诉的......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
      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一、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信息网络......


·法人所享有的人身权有哪些
      法人所享有的人身权有哪些法人人身权较自然人少,凡是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权、身体权,法人无生命无身体,所以没这些权利。......


·我国单位犯罪员工有责吗?
      在现在这个经济的时代,很多单位可以犯罪,而单位犯罪员工有责吗?员工需不需要来承担法律责任,追究员工的刑事责任吗。单位是有许多员工的,那么,如......


·单位没申请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劳动者如果在工作过程中人身遭受了损害,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那一般都是由其所在的单位提出申请的。但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单位为逃避责任而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