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侦查阶段中辩护律师怎么取证?

侦查阶段中辩护律师怎么取证?侦查阶段中辩护律师可以向证人询问等方式取证,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二、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的必要性一方面,从庭审中法官居中裁决,控辩双方诘问与反诘问的真相发现模式来看,强化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是发现客观真实的需要。另一方面,辩护律师作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其庭前阶段的充分准备是其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应然要求。再者,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调查取证的模式来看,调查取证权包括自行调查取证和申请调查取证两种模式。辩护律师的调查权不同于国家侦查机关的侦查权,其不具有公权力所具有的强制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民具有作证的义务,但其履行义务的对象应当是国家而非其他公民。源于辩护律师自行调查所具有的私权利性质,不可立法赋予其强制性效力。相应地,实现侦查阶段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路径,在于保障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的落实。三、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的现状笔者调研发现,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权存在自身动力不足,这与对刑法第306条的理解不充分有关。从司法实务现状来看,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申请调查取证并不常见,尤其是在法律援助类案件中,申请调查取证极为少见。原因主要是辩护律师申请调查取证的动力不足,部分辩护律师不重视庭前会见、交流辩护思路,更谈不上去调查取证,从而出现在庭审中当事人与辩护人各执一词,出现辩护相互抵消而对被告人极为不利的局面。当下盛行的独立辩护理论使得部分律师觉得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思路进行辩护,没有会见当事人、调查取证的必要性。根据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何种程度的行为属于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怎样的出示、引用证人证言模式不是有意伪造?对刑法理解的不充分会影响律师的辩护活动。对于那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由司法机关提起公诉,为了减少冤假错案发生的概率,一般来说,刑事案件都是需要在先经过侦查,才能起诉的,故而一般的被告,都会在侦查的阶段,就委托辩护律师进行取证,但是取证必须要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制裁其惩戒性种类有哪些?
      行政制裁其惩戒性种类有哪些?可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行政处罚由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组织针对相对人作出,是一种外部管理行为......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个税需要缴纳吗?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个税需要缴纳吗?1、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财税》第一条的......


·一、房屋转租是否使用买卖不破租赁?
      一、房屋转租是否使用买卖不破租赁?不能使用,而且租户是否具有转租的权利,取决于租户与房东的具体约定。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


·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怎么处理?
      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怎么处理?公积金转移需要办理如下手续:由所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开户及缴存手续。本人持住房公积金龙卡、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到......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害量刑标准是什么
      若行为人出于故意而对他人的人身实施了伤害行为,并且同时造成的损害程度达到了轻伤的话,那此时是可以以故意伤害犯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


·国家对非法集资的受害者怎么处理?
      在经济活动过程中,资金是不可或缺且十分重要的一环。如果没有资金的支撑,无论何种经营活动都将无法维持,所以,个人或组织才会发起集资,但现实中会......


·司法鉴定轻伤二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司法鉴定轻伤二级赔偿标准是什么?司法鉴定轻伤二级赔偿标准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要支付......


·资格证书挂靠是否合法?
      资格证书挂靠是否合法?证书挂靠是不合法的,所签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


·如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
      如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但这些污染现象却屡见不鲜,甚至一年比一年猖獗。那么环境污染如何举报?这些环境污......


·相邻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相邻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


·假疫苗事件孩子怎么办?
      目前假疫苗的事件持续发酵,国家正在采取有效的措施更好的解决假疫苗的问题,很多的家长对于自己孩子的接种的疫苗都有疑问,其实是可以根据疫苗的批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