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是两个可以并列的概念,是在一个事情中发生的,从不同方面来指称的。二个法院对一个案子的管辖出现争议,则由其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由哪一个法院管辖。而对于被指令交由另一个法院来管辖的法院来说,自己的移送就是移送管辖。另外移送管辖也可以发生在这种场合:即某一法院受理后,发现这个案子不应该由自己受理,然后将其移送到对这个案子有管辖权的法院。1、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2、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虽然不是一个概念,但两者又有一定的联系,在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涉及到需要上级机关指定管辖权的,则可以由司法机关进行管辖,但其并不一定有管辖权。而移送管辖则是属于没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需要将案件审判的权力移交给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东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东莞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作为珠三角的重要核心城市,东莞市城区发展日益受限,而征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路径。但是,很多人对于东莞征地补......


·储蓄卡盗刷赔付银行有责任吗?
      储蓄卡盗刷赔付银行有责任吗?如果能证明自己无过失,则银行有赔偿责任。当事人首先就面临如何证明银行卡被盗刷的事实。首先,当事人应保存银行发送的......


·工伤伤残鉴定要什么材料?
      发生安全事故后,职工受诉的,要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通过劳动局的认定,职工可以明确伤残等级。职工本人申请的,一定要注意收集整理好资料,否则,如......


·醉酒驾驶致1人死亡该如何判刑
      醉酒驾驶致1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竞合,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择一重罪处罚。危险驾驶最高处拘役,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应当按交通肇事罪......


·离婚查不到对方财产怎么办
      离婚查不到对方财产怎么办在不知道对方财产是否存在时,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你可以提供相关线索,如果对方在离婚时、转移、变卖、隐匿、夫妻财产的,在......


·判五年最快几年出来
      如果没有减刑的话,刑期执行完一半之后可以假释。关于判五年最快几年出来是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


·离婚后女方拒绝交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之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按月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具体的抚养费数额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没有达到一致,可以诉讼至......


·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
      有限公司法定人数是多少?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是程序简单,内部机构可以灵活设置,不需要发布公告和公布账目。有......


·农业产品质量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农业产品质量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赔偿缺陷产品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赔......


·机动车停斑马线算闯红灯吗?
      机动车停斑马线算闯红灯吗要分红灯亮时候,车尾是否过线情况,才能确定是否闯红灯1、分别在车辆过线前,过线后和驶入路口。在刚过线情况下,司机没有继......


·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
      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是什么?一、什么是公司设立公司设立引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