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让使用吗?

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让使用吗?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可以使用的,但是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在注册成立时,需要验收注册资本,在“验资”过程中资金被冻结在指定帐户内,不能用。在刚注册公司时,要存入银行验资户让会计师事务所去验资出具验资报告,然后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这段期间注册资金是被冻结了的,等这些手续办好后就可以开个基本户把钱从验资户中转出,公司就可以正常使用注册资金了。在公司批准成立,公司注册完毕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后,公司账户里的钱可以由公司取出供公司日常经营使用。这时所有注册资金将划到公司账号内,可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使用,比如发工资、购买设备,支付公司管理费用等,但是不能没有正当理由“抽回”资本金。也就是说,注册资金在公司注册完毕后是可以使用,但是必须合法使用,有正常的营运理由,需要有合法的手续,有正规发票,合法纳税。一般来说在公司进行注册的时候,要在银行开户两次,第一次是用来验资的账户,第二次是公司的基本账户,验资账户验资后就注销了,但是基本账户是用来公司资金的出入和结算时候使用的,一般注册完成之后,注册资金进入基本账户,就可以支取使用了。所有的公司注册资金在注册完成后都可以使用了,当然在注册过程中是不能支取的。二、什么情况算不合法使用公司注册资本?抽逃注册资金就是典型的不合法使用公司注册资本。所谓抽逃注册资金,是指没有合法的使用注册资金,也就是你把注册资金转账了,却拿不出支付资金的合理合法的证明,比如做生意、买原材料、支付员工工资等等。需要注意的是,买材料、做生意都要有合同和发票等证明,支付员工工资也需要有转账记录以及交纳四金保险等证明。拿不出证明的,就说明出资理由不存在,属于抽逃注册资金。一般抽逃注册资金的原因,主要是注册资金不是企业股东出资的,而是找代理公司垫资的,注册完了,代理公司就要把资金收回,这是不合法的行为。我国对于注册资金早期的规定是,公司注册之后的一个月内,公司登记机关会进行验资,此时是不可以动用该资金的。但是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此项规定,故此注册资金只要是为了经营的需要,是可以按照流程进行使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刑事案件是自诉案件
      哪些刑事案件是自诉案件一、哪些刑事案件是自诉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


·精神病签合同有效吗?
      精神病签合同有效吗?一、谁可以签合同民法典规定了三类民事主体,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该三类民事主体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但需要注意的是......


·在生活中,有些房地产由于它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那
      在生活中,有些房地产由于它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那么,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呢?对于这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有效期是多久?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有效期是多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有效期是永久的,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自己亲自写,别人代写的话需要公证人。只要立遗嘱人......


·扒窃未找到赃物可以立案吗?
      扒窃未找到赃物可以立案吗?一、扒窃未找到赃物可以立案吗?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是否可以认定来决定是否立案,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众所周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有利于在法律层面保障双方的权益,而上海是经济发展最快速的一线城市之一,许多外地工作......


·单位犯罪起诉书模板包括哪些内容
      单位犯罪起诉书模板包括哪些内容单位犯罪当然是属于公诉类的刑事案件了,有些人也知道这种案件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诉讼,所以理所应当的就像成......


·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一、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当解散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


·上海市非机动车牌照登记申领有什么规定
      上海市非机动车牌照登记申领有什么规定交通问题在当前大城市中非常明显,如果没有有效管制的话这些问题会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活,还会威胁到人们的生命......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么分配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么分配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


·如何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量刑处罚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以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干扰,与社会关系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