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在遗产继承中,有的时候可能是遗嘱继承,有的确实代位继承、转继承等等,不同的继承,当然发生的条件不同,那么这其中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转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转继承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才发生转继承;2、只有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二、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该条款适用条件如下: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也就是说,转继承的条件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还有转继承的份额只能是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遣产份额,转继承人范围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实践中,转继承的发生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如果不满足规定的条件,那么就不能按照转继承来继承遗产。具体关于转继承的条件,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一般转继承是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扣驾照多久?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扣驾照多久?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扣驾照直到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


·泰安五险一金网上查询方式是什么
      五险一金的查询方式有很多,但是电话查询以及柜台查询时间会受到很多限制,而且比较浪费时间,因此网上查询的方式是五险一金的查询方式里面比较好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环节?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环节?我国的建筑市场十分庞大,建筑公司也很多,对于它们来说,接到项目后要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结束后,建筑......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况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况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


·如何认定债务加入行为的性质
      在我们生活中,有很多案件的判断是比较模糊的,很多都在法律的边缘,所以为了保护我们自己更大的利益,在案件发生的时候要了解案件的相关法律才能更好......


·根据民法总则法人分为哪几类?
      根据民法总则法人分为哪几类?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公司把人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公......


·冒充注册商标处罚还是侵权行政处罚吗
      冒充注册商标处罚还是侵权行政处罚吗?冒充注册商标的处罚不一定是行政处罚,很有可能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假冒他人......


·疫情信用卡延迟还款政策是怎样的?
      疫情信用卡延迟还款政策是怎样的?疫情信用卡延迟还款政策是《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


·高空抛物犯罪行为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之间的界限
      高空抛物犯罪行为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本质区别在于行为法益侵害后果是否达到用刑罚规制的程度。高空抛物犯罪行为是严重的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情节显著......


·供应商欠款起诉流程
      第一,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登记立案;第二,法庭会依法开庭审理该借贷纠纷,会征求双方是否同意调解;第三,如果双方调解成功,法......


·公司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公司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一、公司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吗?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