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谅解书从轻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谅解书从轻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谅解书从轻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信息、辩护人信息、基本案情、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刑事辩护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是:案件事实辩护、证据不足辩护和法律适用辩护。
  
  案件事实辩护是指正面论述和证明一个和公诉机关提出的案件事实不同的被告人的具体行为,反驳公诉机关提出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即论述和证明公诉机关并没有用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二、内容有格式
  
  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
  
  (一)首部
  
  (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
  
  (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
  
  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
  
  (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
  
  (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
  
  (二)正文
  
  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这一部分要写明辩护的理由,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公诉人的指控或一审判决,提出辩护意贝。
  
  (1)从被告的行为事实方面。认真分析起诉书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分析其中与事实有出入的部分,找出在事实方面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从而提出为被告辩护的理由。
  
  (2)从适用法律方面。通过对案件的分析,找出起诉书在适用法律时对被告人犯罪性质的认定或量刑方面的错误,指出应适用的法律条之,具体阐述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理由和有关证据材料。
  
  (3)从被告人自身表现方面。客观地分析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表现、认罪的态度,发现有利于被告的条件,依照法律规定为其减免责任。
  
  (三)尾部
  
  这是辩护词的结论部分。要对整个案情和辩护观点作总结,提出结论性意见,对法庭提出合理、合法的明确要求,提请法庭给予考虑。
  
  谅解书从轻辩护应当重点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从谅解书的协商意见以及达成谅解的情况入手,重点对是否可以双轻处罚的观点进行合法的辩护,在司法实践中,还应当结合对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和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态度上对适用于轻罪处罚进行详细说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建设公路隧道不仅方便了百姓们的衣食住行,
      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建设公路隧道不仅方便了百姓们的衣食住行,还加快了城乡经济的发展。然而,凡事都有两面性,隧道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逐年增涨。那么......


·诉前财产保全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的财产范围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措施的一种,是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措施。1、请求的范围或与......


·宅基地确权后农民换不动产权证有什么好处?
      宅基地可用来抵押了在此之前,虽然也有不少农民拿自己的宅基地到银行换取贷款的,但是总的来说,那是一种变通之下的产物。而新的不动产权证发放之后......


·高铁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铁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铁路......


·刑法的限制减刑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一、刑法的限制减刑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刑法》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


·一、法定的立遗嘱方式有哪些?
      一、法定的立遗嘱方式有哪些?法定的立遗嘱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1、公证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


·宁波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有哪些?
      宁波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有哪些?在当今社会中,人们总是会犯一些过错,正如古人所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触犯的一些错误......


·民事执行国家赔偿规定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一、民事执行国家赔偿规定的必备条件是什么?民事执行引发国家赔偿是指人民法院及其执行人员在民事执行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民事撤销权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民事撤销权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民事撤销权的法律特征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撤销权的法律特征表现如下几个方面:1、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


·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处理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处理是怎样的从现行婚姻法的内容来看,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问题存在规定上的缺失。收益一般包括生产经营......


·安岚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安岚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我国计划于正式完工的安岚高速全长达9万多公里,从安康市人民政府正式颁发了安岚高速公路的修建计划以后,结合安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