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关押在看守所可以保释吗?

被关押在看守所可以保释吗?
  
  一、被关押在看守所可以保释吗?
  
  被关押在看守所可以保释,对于那些家里有钱的人来说,如果他们犯了事 ,一般都是直接选择进行取保候审的,当然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取保候审的,那么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是社会危害性不大。
  
  二、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
  
  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
  
  没有规定多少天可以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批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那些被派出所关押的民事主体,其虽然事实了违法行为,但是由于不是被拘留所关押,故而一般提出的保释请求不会被派出所受理。对于确定自己可以被取保候审的,也可以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此时一般都是需要支付高额的保释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2023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一、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怎样的?2019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


·总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执行是否可以?
      一、总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执行是否可以?总公司签署合同分公司执行是可以,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1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


·一、驾驶员醉驾一般关多久?
      一、驾驶员醉驾一般关多久?驾驶员醉驾一般关一个月左右,生活中醉驾行为无处不在,交警抓到现行犯之后,应该先对行为人依法的关押,一般关押一个月左右......


·员工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金吗?
      员工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金吗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最新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免于刑事处罚的最新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


·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如何才能构成重婚罪,怎么取证
      如何才能构成重婚罪,怎么取证(1)重婚是婚姻当事人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又缔结婚姻的行为。依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


·怎么确定法院起诉离婚地
      怎么确定法院起诉离婚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离婚时夫妻一方所获的奖牌奖金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一方所获的奖牌奖金如何分割离婚时夫妻一方所获的奖牌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


·现在到处都可见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只能适
      现在到处都可见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只能适当的减少。新拿到驾驶证的驾驶人员不要以为驾驶机动车就如此而已,其实还有很多需要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