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人伤对方没住院需要支付误工费吗?

交通人伤对方没住院需要支付误工费吗?交通人伤对方没住院需要支付误工费,误工费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中的一个,在很多情况下,比如受害人出院后在家里休养,这段期间受害人没住院有误工费的,数额的计算就按照受害人的日工资乘以实际耽误工作的天数。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医院要开证明,且写明休息期限。而且,要单位开证明,证明该员工因交通事故未来上班,导致相应工资被扣发,因为误工费以实际发生的为准,仅有医院证明不够。二、误工费的时间期限如何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三、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有哪些?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1、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2、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只有确实存在误工的情形下才会需要支付误工费,虽然说职员在由于交通事故受伤后,不到医院救治,也有可能会存在误工的情形,但是此时难以拿出自己的误工是由于工伤导致的证据,由于肇事者可以其不存在误工费为由,不支付误工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工伤认定程序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程序相关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1、申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


·自然人股权转让协议的范本是什么样的
      自然人股权转让协议的范本是什么样的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受让方:  ......


·离婚诉讼书可以用手写的吗?
      离婚诉讼书可以用手写的吗?离婚诉讼书用打印或者手写都是可以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但没有规定诉状必须要用打印或......


·外商投资法资本流动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
      外商投资法资本流动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一、外商投资法资本流动对投资者有什么好处?①经济增长与资本供求;②利率和汇率差异;③国际分工与专......


·一、没有小孩没有共同财产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一、没有小孩没有共同财产离婚的方式有哪些?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


·审查起诉如果处理案件有哪些步骤和方法?
      一、审查起诉如果处理案件有哪些步骤和方法?(一)、审阅案卷材料并制作阅卷笔录。(二)、必经程序:1.讯问犯罪嫌疑人并记录在案:应当由检察人员......


·在现实生活中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职业身份,同时也形成了不同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代表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法律关系值得是在......


·民事侵权责任起诉书怎么写 一、民事侵权责任起诉书怎么写?
      民事侵权责任起诉书怎么写一、民事侵权责任起诉书怎么写?民事起诉状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


·安远县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是多久?
      安远县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是多久?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


·农村老人一方去世另一方如何立遗嘱
      农村老人一方去世另一方如何立遗嘱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有五种法定形式: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