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举办企业偷税漏税?

如何举办企业偷税漏税?发现企业有偷税漏税行为的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二、发现别人偷税漏税如何举报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国税或地税),可以匿名或者实名举报,能提供相关证据最好;《税收征管法》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县或县级以上税务机关的稽查局设立了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受理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举报中心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上述发现企业偷漏税的公民个人,可以采取书信、口头、电话等形式举报。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税务机关都应受理。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您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3、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励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税务违法事实证据。涉税举报要提供的证据,应当越详细越好,包括账册凭证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等等等,原件复印件均可。若是公司等企业单位,实施了偷税漏税的行为,是会导致国家的收入受到侵害的,此时若是公司的职员发现,是可以向当地的税务局等司法机关进行举报的。在受到举报之后,就需要先进行核实,确认存在此行为,但是会被判处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单位能不能克扣工资,老板不开工资怎么办
      有些单位总是以各种事情为借口而克扣员工的工资,而员工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也是敢怒不敢言。但有的劳动者就对此提出过异议,究竟法律中规定单位能不......


·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交通事故伤人不一定负刑事责任,如果说交通事故没有发生非常严重的人员方面的伤亡的话,那么就不需要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进......


·离职后劳动合同遗失的依据是什么?
      离职后劳动合同遗失的依据是什么?离职以后,劳动合同丢失并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影响。员工辞职后,劳动关系解除,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中方企业不能直接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外国投资者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


·男方有家庭暴力该怎么离婚
      男方有家庭暴力该怎么离婚男方有家庭暴力该怎么离婚?一般来说,男方有家暴,女方想要离婚的话,多会遭到反对,甚至被打,因此只能选择起诉离婚,还要......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一、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驰名商标好申请吗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商标是商品与商标标识的统一体,商......


·父亲的法律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
      父亲的法律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一、父亲的法律二婚第一继承人是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


·法律援助审查决定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审查决定的条件是什么?我们知道,法律援助是对于弱势群体在司法上的一种保护,是一种国家的公益行动。也是因为这是完全免费的,所以必须要经......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代通知金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代通知金是怎么规定的所谓代通知金,也叫提前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外......


·遗嘱有效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有效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


·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