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扣工资公司有权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后扣工资公司有权吗?1、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员工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单位不与员工签合同的后果有哪些?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3、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不用承担培训费用。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综上所述,现在有些小公司制度不规范,和新入职的员工也不签署书面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没订合同,员工随时可以离职不承担法律后果。对于工作期间的工资,公司不仅要全额支付,还要赔偿双倍。如今劳动合同法对员工的保护力度很大,员工维权要拿起法律武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罪的三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肇事罪的三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交通肇事罪的三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直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按照普通民事案件规定的程序审理并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国家赔偿案通报的目的是什么?
      国家赔偿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是时有发生的,为了是社会主体的权益得到保障,各司法机关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必须遵守既定的法律规定,审理结束后,也需......


·自然人偷税漏税受到什么处罚?
      自然人偷税漏税受到什么处罚?一、自然人偷税漏税受到什么处罚?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


·对于股权转让大股东不同意如何办理
      对于股权转让大股东不同意如何办理一、对于股权转让大股东不同意如何办理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约定,大股东不同意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试用期未签订协议可以随时辞职吗
      试用期未签订协议可以随时辞职吗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我国《劳动法》、
      经济补偿金是税前工资还是税后工资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应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虽然未规......


·男方存在家庭暴力离婚怎么分割财产男方存在家庭暴力
      男方存在家庭暴力离婚怎么分割财产男方存在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可以少分或者是不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


·集资房买卖有什么风险
      购买集资房的可能所需要支付的房价比购买商品房的低很多,但购房者也要看到其他方面,比如集资房的转让受到了限制等等。与此同时,集资房买卖也是会存......


·公安阶段辩护意见书格式是什么
      公安阶段辩护意见书格式是什么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


·故意泄露感染人员或者其他公民个人信息的该如何处理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身份信息、行程住宿等个人信息,涉嫌违反《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