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能出售吗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房屋能出售吗1、不能,国有划拨土地私人不可以卖。2、因为土地一律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所以个人之间买卖土地的行为无效。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法律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规制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用途,那么,这种用途的特殊性决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可转让性,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否则将导致违背事物本来的制度初衷,而且会破坏市场的公平原则。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这是以基本民事立法的形式对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立法态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1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得转让的,这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是属于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如果违反,按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合同应当认定无效。如果在转让划拨土地的房产时,此时时必须要遵守相应的规定后向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如果审批不通过是不能对房产进行转让的。其次就是划拨土地在法律上是不允许转让,除非是符合相应的条件。私自转让是非法的,法律上也不会承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生产销售假药罪2023年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2023年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


·被别人侵犯了个人隐私会坐牢吗?
      不会。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刑事责任。一般会追......


·一、小孩没有监护人可以迁居吗?
      一、小孩没有监护人可以迁居吗?不可以的,只有被监护人投靠监护人迁移户口。未婚子女可选择投靠随父随母迁移落户。但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


·欠信用卡两年了还了一大半了还会坐牢吗
      如果你信用卡欠款5万以上,并且逾期时间超过3个月,就会被银行起诉,在法院判决后,若拒不还款,就会坐牢。因为欠款5万达到了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标准,欠......


·适用缓刑的条件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


·对于开发商违约不交房怎么办
      对于开发商违约不交房怎么办开发商违约不交房那么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和合同的相关规定选择解除合同或者索赔违约金。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完全没有履行合......


·职务作品完成年内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是否侵权?
      职务作品完成年内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是否侵权?职务作品完成年内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是侵权的,根据《著作权法》(2001年10月27日修正版)的第十六条“公民为完......


·按份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法是什么?
      按份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法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二款的规定,“按分共有人按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按分共有又称为......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道路”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


·交通事故死亡多少
      交通事故死亡多少人属于特大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道路交通事故分为4类,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样的,怎么去处理赔偿?一、赔偿范围机动车辆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